永兴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

发布时间:2018-01-08 10:22 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县财政局 【字体:

关于永兴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12月20日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谢建国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全县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请予以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较好完成了县人大批准的预算和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一)2017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1】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县预计(下同)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498万元,为调整后预算数的85.9%,同比下降16.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完成138804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81.3%,下降24.2%;上划中央收入完成42031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0.8%,增长17.6%;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1663万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0.1 %,增长6%(附件1)。

转移性收入【3】294902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1440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7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2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置换债券)56793万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新增债券)19700万元。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县财政通过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国库资金调度等方式,千方百计推动财政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实际消费,全县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7.3亿元,为预算的100%,下降4.8%(附件2);上级和县里重大政策、重点工程及重要项目都得到了较好保障。2017年新增财力主要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全县主要支出科目的执行情况如下:

农林水支出27786万元,下降30.2%。主要原因一是全省上级转移支付收入主要调整到相关贫困县,大幅减少对其他县市的转移支付补助;二是本级收入大幅减收,相应调减相关支出。支出主要用于精准扶贫、易地扶贫搬迁、中小河流治理、涉农补贴、城乡安全饮供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高标准田建设支出等。2017年安排村组织保障经费3064万元,全面提高村干部工资补助标准,大幅提高对村级组织的保障经费,保障经费由村均8.1万元/年提高到12.6万元/年。

教育支出73047万元,增长4.2%。主要全力保障全县所有在职教师的年终绩效奖2000万元;安排标准化学校、薄弱学校改造、职业中专、学前教育等项目建设4000万;保障临聘人员经费600万和资助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学前教育等贫困学生以及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257万元,下降8.2%,主要是上年一次性调资补助翘尾影响。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基金8514.99万元,企业养老保险及代发各种生活费23209.97万元。城乡低保4900万元,五保分散供养1500万元,临时救助4100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695万元,下降4.3%,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和本级收入减少,相应调减相关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7447万元,下降36.6%,下降是因为减少上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以奖代补资金1200万元一次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采煤深陷区生态修复工程、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等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5510万元,增长7.2%。

住房保障支出21488万元,增长4.2%。主要是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2526万元;为农村危房户安排危房改造资金支出2792万元;为城镇低保户安排公共租赁住房补贴资金1397万元;按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的12%计提安排住房公积金财政补贴支出8500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409万元,下降22.5%。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和本级收入减少,相应调减相关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13198万元,下降15.6%。主要是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和本级收入减少,相应调减相关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349万元,增长1.2%。

城乡社区支出23902万元,增长107.4%,主要是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中央预算内基建资金14692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7850万元,下降28.4%,主要本级收入减少,相应调减相关支出。

县级预备费【5】预算2900万元,全部用于突发事件处置以及其他年初难以预见的开支。

转移支付执行情况: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重点向贫困县市倾斜的大背景下,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有较大增长,到位上级补助收入214403万元,比上年增加1.77亿元,增长9%,上级的大力支持有效缓解了我县极其紧张的财政收支矛盾。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114731万元,增长3.3%,特别是均衡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革命老区、资源枯竭型城市、产粮(油)大县奖励等5项财力性转移支付规模达到33878万元,比上年增加1987万元、增长6%,如剔除去年调资一次性补助因素,实际增加8105万元。二是专项转移支付90745万元,较上年增长1.57亿元。

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全县地方收入13880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14403万元、上年结转157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2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56793万元、转贷填充政府债券收入19700万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量为433706万元。全县财政支出37295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500万元,结转下年456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56793万元,支出总计433706万元,当年收支平衡(附件3)。

2.政府性基金预算【6】执行情况(附件4)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1903万元,转移性收入66413万元,全年收入总计8831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6903万元,转移性支出6141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1310万元),支出总计为88316万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7】执行情况(附件5)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55220万元,为预算147369万元的105.3%,其中当年收入是10347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55220万元,为预算147639万元的105.3%,其中当年支出96097万元。

分险种来看: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026万元,支出2259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065万元,支出883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679万元,支出604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4064万元,支出3177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39万元,支出20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85万元,支出527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8】执行情况(附件6)

因体量较小,2017年并入一般公共预算。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经省核定,截至2016年末,我县政府债务(即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48.02亿元。此外还有政府或有债务【9】26.7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0.004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6.7亿元)。我县2016年末包括政府债务和或有债务在内的政府性债务余额74.72亿元。2016年,省核定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7.13亿元,即截至2016年末存量政府债务45.16亿元,加上2017年上级下达的新增债券1.97亿元。

2017年,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置换债券发行规模上限为12.08亿元,由省级在此规模上限内发行政府债券【10】,债券按中央规定严格用于置换政府存量债务,预计2017年将全面完成存量债务的置换工作。

(二)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一年来,县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坚持负重爬坡不松劲,精准发力不偏移,扎实有效推进新常态下财政各项工作,全县财政运行保持总体平稳,较好地服务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主要做好了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1.攻坚克难,财税收入组织成效明显。坚持把组织收入作为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及时调整预算,细化任务分解,加强协调调度,实现了财政收入均衡入库和质量优化。一是分解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及时把年度预期目标分解落实到征管部门、乡镇和园区,确保了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并协调税务部门开展了财税集中促收活动。年终及时将税收缺口数细化分解到行业、企业、项目,聚焦征管短板,采取有力措施,压实征管责任。二是加强协调,确保均衡入库。紧盯财政收入预期目标,建立横向协税机制,强化财政部门在收入管理中的组织协调作用,牵头召集税务、国土、房产、银都集团等部门密集召开分析会、调度会,按月对财政总收入、重点税源企业(项目)税收进行分析,落实收入任务。密切与上级财政部门联系,及时掌握上级财税政策动态,认真分析研究,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三是强化措施,确保应收尽收。完善煤炭税费统征项目标准设置,在不增加煤炭企业负担的情况下,实现吨煤税收贡献提高23.5元/吨;狠抓重点税源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的税收征管,多次会同税务部门开展了欠税清缴专项行动和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切实加大查补清欠税款力度,弥补税收缺口2000余万元;针对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可能导致我县减收7000-8000万元的不利形势,及时参照市政府文件精神及兄弟县市相关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出台相关办法,确保了税源不流失。

2.统筹兼顾,民生事业投入持续增加。坚持公共财政本质属性,新增财力重点投向民生领域,优先保障民生政策落实,突出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全年民生支出预计达28.67亿元,占财政支出的76.88%。一是教育优先发展得到保障。大幅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标准,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学杂费、学前教育家庭困难幼儿入园补助等各项资金需要充分保障。投入217万元建立校车安全管理机制,将全县150辆校车纳入统一管理。不断提高教师待遇,安排资金2000万元用于保障教师绩效奖,较上年增长100%。加大教育基础设施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投入教育项目建设资金3.5亿元,推动了永兴一中南校区、龙山路小学、碧塘中心学校改扩建等项目建设,加大迎省“两督考核评估”学校维修改造提质,目前已顺利通过省检。二是社会保障力度明显加强。支持全面建立和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财政补助水平逐年提高,拨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4904万元,五保分散供养1509万元,发放优抚及临时救助资金1590万元;加大社会福利工作力度,安排残疾人两项补贴80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5元/月,达到每人每月85元;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按政策要求全面提高,人均增资230元/月,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提升。三是医疗卫生体制不断完善。政府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增加到12类45项,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提高到50元/人;全面落实政府对城乡居民医保450元的补助标准。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配套、村卫生室建设、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项目经费1.07亿元据实报账。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衔接,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大幅提高。统一城乡医保筹资补偿标准、待遇保障,消除城乡差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更趋均等化、公平化。四是文化事业持续发展。文化产业资金人均支出超过170元,达到上级要求。安排农村共文化活动及免费开放资金476万元,用于农家书屋、电影放映、组织文娱活动等农村文化建设,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安排文化惠民工程送戏下乡补贴36万元,大力保护和开发“花鼓戏”民间艺术,提高送戏下乡力度。五是重点民生实事建设全面推进。健全投入机制,层层落实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责任制,累计投入资金12.87亿元,有力保障了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公路提质改造、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实事项目建设。

3.加力增效,服务发展措施坚实有力。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推动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一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严格落实上级“减税降费”要求,逐项落实到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外部环境,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全年共取消、停征、降标收费基金34项,涉及部门20多个,直接减轻企业税费支出900余万元。发挥政府采购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和调控作用,大力支持创新企业和本地企业发展。二是支持推动产业转型发展。注重发挥资金投入的“乘数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汇聚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合力。积极落实产业引导资金政策,及时与重点相关企业对接,加强对产业引导资金的政策引导力度,安排产业引导资金1.2亿元,重点支持了雄风、众德、荣鹏、兴光、和胜等企业转型升级。积极争取煤炭和烟花爆竹企业关闭退出资金1500万元,为煤炭、烟花爆竹等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强力资金支持。帮助企业积极争取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支持信息技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型工业化重点项目发展。三是强化财政金融联动。发挥财政牵头作用,推动金融联动,总结推广“财银保”合作经验,建立健全经营实体与保险公司、银行协商合作、风险共担机制,提供中小企业周转贷资金2940万元,撬动银行贷款2亿余元,有效解决兴光、惠友等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完善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大力开展对中小微企业、涉农经营实体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补贴“惠农贷—粮食贷”担保资金646万元。争取中央财政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和定向费用补贴资金700万元,充分调动了我县金融机构支农的积极性,引导信贷资金投向“三农”和“中小微”企业。四是保障项目建设有序开展。突出政府投资引导作用、民间投资主导作用,积极推广PPP融资新模式,城乡安全引供水和“两区四园”污水处理项目撬动社会资本9.3亿元,成为全省第一批、中央财政第三批PPP示范项目。以抓调度重争取为手段,累计拨付各类项目建设资金33.91亿元,确保了长鹿国际旅游度假区、S212沿线新农村建设示范项目、西河生态休闲风光带等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

4.深化改革,机制体制活力不断激发。坚持以改革为动力,加大重点突破和难点攻坚力度,财政各项改革举措稳步推进,有效落实。一是创新财源建设机制。突出财源建设工作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和统领作用,推动成立了县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细化工作责任、细化推进措施、细化节点要求,做实基础性工作,将上级各项考核经济指标与我县发展相结合,推动全县各乡镇和职能部门对标对表补齐关键短板,构建全县各级各部门上下合力、齐抓共管财源建设崭新局面。二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单位基本财力保障改革,着力解决单位运转中的普遍问题和突出矛盾,提高乡镇保障力度,特别是加大了对基本支出的保障水平,县本级部门之间基本支出保障水平更加接近,基本满足了单位保工资保运转的需要。初步形成了编制有标准、执行有约束、考核有依据、效益有反馈的预算管理体系。三是强化资金统筹整合。按照“政府为主导,规划为引导,项目为平台,统筹为核心,创新为动力”的工作思路,出台《永兴县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累计统筹涉农资金1.39亿元,优化财政涉农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四是推进国有资产及政府采购改革。加强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出台了《关于规范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审批流程的通知》,将国有资产配置申报与政府采购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对代理机构进行择优随机抽取,切实规范了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管理。五是推进非税执收电子化改革。主动与中国银联、网财软件公司等单位合作,开发了“学生收费管理平台”和手机微信缴费平台,率先在全省成功推行县属学校网上缴费和微信缴费,并相继启动了网上缴费平台建设及社保基金电子化收缴改革工作。六是严格债务管控。坚持收放并举、堵结合,扎实有效推进政府性债务规范管理。强化债券额度争取,累计完成新增债券1.97亿元,置换债券11.8亿元,有效缓解了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压力和政府偿债压力。强化对债务数据的监测分析,初步建立了以偿还能力定总量,以总量定融资数额,有序推进存量债务化解和债务风险防控机制。

5.严格监管,财政资金效益稳步提升。以强化财政政策落实为根本点,严格管理为切入点,动态监控着力点,把严肃财经纪律贯穿于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始终。一是健全管理制度。为优化资金审批、拨付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先后制定及修订了《统筹涉农资金管理办法》《PPP项目管理办法》《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审批程序的通知》等资金管理办法14项。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有效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高效。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重大财政政策执行情况、财政资金支出分配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实施了“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工作。制定了重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年度考评办法,先后组织开展了“隐形报账”、“私车公养”、虚套种粮补贴资金专项整治等一系列重大专项检查。在检查方式上实行交叉互动,检查内容上更加聚焦重点,检查范围上进一步扩大,有力维护了财经秩序。三是积极盘活存量资金。盘活存量,切实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已清理出各部门和专户的存量资金5000余万元,全部列入2017年政府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大大减轻缓解了财政支出的压力,提高了财政效益。四是提高资金效益。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好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53次,节约资金992.95万元。坚持创新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机制,积极跟踪评审,加强全程监管,不断提高财政投资评审质量和效率。提高服务意识,根据项目开展情况及时提供建议,对未按规定要求及时限进行评审的项目下达催办函,变被动完成为主动服务,提高项目建设进度。完成工程预决算评审140个,审减金额16356万元,有效降低了工程项目投资成本。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在宏观经济下行、主要支柱产业转型升级、中央环保督察等不利形势下,全县财政工作经受住了严峻考验和挑战,取得了较好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和鼎力支持,得益于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和负重拼搏。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的一些矛盾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受经济下行压力、政策性减收和支柱产业转型等多重因素影响,税源结构不尽合理,传统支出产业支撑力度不足,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难度更加突出。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产业转型、精准扶贫、民生事业、重点项目、深化改革等资金需求巨大,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面对这些困难,我们将以积极的姿态、改革的思维、务实的举措积极应对并加以解决。

二、2018年预算草案

2018年,我县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机遇和挑战并存。从宏观层面看,国家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动发展动能转换,为我县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增长动力。从外部环境看,省委“创新引领、开放崛起”及市委“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战略的实施,将为我县带来新的发展机遇。从我县自身看,近年来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建成投用、“两区四园”建设及主要支柱产业的逐步投产达效,全县经济运行的积极因素不断积聚,动力将更为多元,财政收入增长的基础不断夯实。我们将坚持依法理财,健全体制机制,深化财税改革,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2018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总目标,支持“四大攻坚战”,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培育发展新动能;清理专项资金,加大统筹整合,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优化结构,提升绩效;坚持过紧日子,厉行节约,着力保障民生,在共享发展中让群众实现更多获得感;坚持依法理财,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为我县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和支撑。

2018年预算按“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简化规范、讲求实效,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的原则编制。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拟作如下安排: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附件7)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按照增长7.2%左右安排,力争税收占比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进一步优化。据此,全县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06456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192498万元增长7.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48798万元,比上年预计完成数138804万元增长7.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如下: (1)地方税收收入93471万元,比上年完成数85285万元增长9.6%,其中:增值税(含“营改增”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三大主体税种3054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28180万元增长8.4%。(2)非税收入【11】 55327万元,比上年完成数53519万元增长3.4%。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附件8)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28.9亿元(含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县人代会批准的年初预算数31.05亿元减少2.15亿元,下降6.9%;主要是因为2018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2017年预算数194776万元减少45978万元,下降23.6%。

(1)按照经济科目分类,A.基本支出12.9亿元: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92亿元,比上年预算9.95亿元增长19.8%,主要工资改革津补贴提标、年终绩效奖文明单位奖预留以及住房公积金科目口径调整;②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555万元,与上年持平;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00万元,比上年预算9350万元减少7050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口径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按政策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财政补贴1500万元;B.项目支出16亿元,比上年预算19.55亿元减少3.55亿元,下降18.2%,其中预备费支出预算2900万元(按公共财政支出的1%预算),与上年预算数持平(附件9)。

(2)按照功能科目分类,主要科目支出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62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017万元,下降6.2%;

2)公共安全支出10606万元,比上年预算13006万元减少2400万元,下降18.45%;

3)教育支出6406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000万元,下降4.47%;

4)科学技术支出5500万元,与上年持平;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290万元,与上年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31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000万元,下降4.66%;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32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320万元,下降8.1%;

8)节能环保支出359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00万元,下降21.77%;

9)城乡社区支出650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000万元,下降13.3%;

10)农林水支出1962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000万元,下降9.25%;

11)交通运输支出402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00万元,下降27.16%;

12)住房保障支出1530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79万元,下降3%;

13)预备费2900万元,与上年持平(按公共财政支出的1%预算);

14)债务付息支出5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00万元,增长56.25%,主要是政府债券利息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平衡与转移支付情况(附件10)

按照以上安排,2018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9亿元, 加上转移性收入14.41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2】892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3】收入9291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4】收入36000万元、上年结余456万元、调入5850万元),收入总计为29.2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9亿元,上解支出3500万元,年终结余443万元,支出总计为29.2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附件11)

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基金项目的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安排,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并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0950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2亿元,污水处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95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03万元,全年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21053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1053万元,主要是本年支出15950万元,调出资金5000万元,年终结余103万元。

按照功能科目分类,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95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按照以上安排,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095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03万元,全年收入总计2105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5950万元,年终结余103万元,调出资金5000万元,支出总计21053万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安排总体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附件12)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2018年社会保险共8个险种,其中工伤保险由市统筹、市级编制,企业养老保险由省统一编制,其余6种社会保险由县级编制汇总上报。2018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为166424万元,其中当年收入107301万元;支出合计为166424万元,其中当年支出96076万元。

分险种来看: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895万元,支出2350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867万元,支出98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4432万元,支出2392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8909万元,支出6044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7470万元,支出3193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43万元,支出26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285万元,支出52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附件13)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计1050万元,其中水电公司等企业利润收入60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5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400万元。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计1050万元,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850万元。

三、坚定信心,务求实效,确保圆满完成2018年预算

2018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党的十九大后财政工作的开局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进一步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发挥财税职能作用,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机制体制改革,培育涵养税源财源,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不断开创永兴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

(一)强化措施抓实征管。坚持以财源建设工作为抓手,发挥好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县政府常务会议升级版的平台作用,细化措施,强化执行,加强对经济形势和税源情况分析,掌握税源结构变化情况,强化收入分析、预测和监控力度。切实完善财税部门与其他主要经济管理部门间的联动机制,推动财税征管工作落实到位。突出税收征管保障措施,完善税收征管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各单位协税护税积极性。创新征管方式,推进国地税深度融合,加强国地税在信息共享、数据应用、税收征管和整合服务等方面的合作。突出“互联网+税务”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完善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平台,与各涉税职能部门信息联网,实现信息共享,形成部门配合、职能协作、数据共享、控管有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应收尽收。

(二)培植财源夯实基础。统筹运用财税政策、财政体制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和乘数效应,支持经济发展,提高财政服务经济发展的前瞻性和针对性。一是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实施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着力减轻企业负担,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发挥财政资金和财税政策的杠杆作用,引导外地公司、企业将集团总部进驻我县,努力做大总部经济。二是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找准经济建设与社会资本投资需求的契合点,以产业引导资金为支撑,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创新财政投入方式,综合运用基金引导、财政贴息、风险补偿增信、融资担保等形式,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加大向上争资立项力度,争取政策先行先试,大力推动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大科技成果转换和关键技术研发,推动形成新的税源和经济增长点,提高财政增收的可持续性。三是引导金融服务发展。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激发金融扶持经济发展活动。建立健全经营实体与保险公司、银行协商合作、风险共担机制,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完善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大力开展对中小微企业、涉农类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三)严格监管提高效益。以制度建设为支撑,全面加强和规范财政管理,提升综合绩效,防控财政风险。一是加强日常监管。严格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调整事项,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年内难以执行的资金,要及时调整用途,避免资金沉淀。以精准扶贫、社会保障、减税降费、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政策落实为方向,依托制度执行和流程监管,构建“预算编审、内部控制、绩效评价、投资评审、财政监督”五位一体的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二是提升监督合力。与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配合,建立财经纪律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切实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创新财政监督管理方式,综合运用“互联网+监督”模式,采取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加强财政监督力量,强化监督检查力度。三是防控债务风险。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将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探索建立涉及中长期支出责任统计监测和定期报告制度,加强政府性债务及投融资项目资金的监管,加大存量债务资金和新增债务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探索推进融资竞争机制,优化融资结构,严格控制融资成本。

(四)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坚持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上精准发力,以改革促发展。一是强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对单位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实施情况调研,积极探索人均定额、物均定额、比例定额三者有机结合的定额体系,适时推出按照定额标准统一测算加上特殊事项据实核定的办法测算公用经费需求,将财政预算编制改革推向深入。二是深化财政资金统筹管理改革。按照“扶强扶优”、“绩效优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整合归并支持方向、扶持对象和用途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对统筹的资金,建立联合审核机制。强化预算执行约束,结转两年以上的结余资金必须收回统筹使用。三是增强财政支出绩效。强化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强化财政投资评审职能,拓宽评审领域,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推动预算评审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依法完整编制采购预算。四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强化国库支付监管,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工作,提高资金支付工作效率。适时推进国库现金管理改革,对人民银行国库存款通过竞标方式转存商业银行,规范国库资金调度,确保国库资金安全、增值。

各位代表,做好2018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监督,虚心听取县政协意见建议,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凝心聚力,锐意进取,为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作出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永兴县2017年预算执行表和2018年预算表-19.25亿元(最终版).xls


部 分 名 词 解 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财政的税收和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与中省共享税收地方分享部分,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与省共享税收地方分享部分,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等地方固定税收,以及非税收入。

【3】转移性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以及债券转贷收入(市县财政使用)、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受援市县使用)等。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省以下各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5】预备费:指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备用金,在编制政府预算时暂时保留一定的后备资金不安排具体用途,待预算执行中批准动用时,再列入指定的预算支出科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6】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支出的收支预算。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利、股息和国有产权(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支出主要用于对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弥补一些国有企业的改革成本等。

【9】政府或有债务:是指政府在将来可能承担的潜在债务,包括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10】地方政府债券:省政府在财政部的指导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由地方政府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一般用于交通、水利、农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建设。按要求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应实行预算管理,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11】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12】返还性收入: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13】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下级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是指以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选取影响各地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考虑地区间支出成本差异、收入努力程度以及财政困难程度等,按统一公式分配给地方的补助资金。

【14】专项转移支付:指中央与省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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