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兴县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永兴县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11-25 10:16 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 【字体:

关于永兴县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11月23日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 财 政 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县财政局向大会书面报告全县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财税部门牢牢把握发展第一要务,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形势,在新常态中奋发有为,加强财源建设,努力增收节支,深化财税改革,立足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着力促改革、强管理、防风险,较好地完成了县人大批准的预算和各项工作任务。

(一)一般公共预算【1】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全县预计(下同)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9832万元,为预算的100.1%,增长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完成182034万元,为预算的100.7%,增长6.6%;上划中央收入完成36336万元,为预算的96%,增长1.7%;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1462万元,为预算的105.3%,增长11.6%(附件1)。

全县完成本年可安排收入合计412371万元,增长8.4%,其中:①地方财政收入182034万元;②转移性收入【3】(上级补助收入、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230337万元,增长9.8%。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县财政通过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国库资金调度等方式,千方百计推动财政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和实际消费,全县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0.94亿元,为预算的100%,增长9.4%(附件2);上级和县里重大政策、重点工程及重要项目都得到了较好保障。2016年新增财力主要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全县主要支出科目的执行情况如下:

农林水支出43855万元,增长14.8%。在新增债券中专项安排扶贫资金1000万元,定向支持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道路建设、安全饮水等扶贫工程。继续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及退职村干部待遇。

教育支出71045万元,增长4%。继续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和城市中小学扩容提质工程,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856万元,增长6.6%。连续提高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提高低保、优抚对象等群体的补助标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75元提高到80元,分别按照每月50元的标准为6000余名重度残疾人和8000余名困难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对民营养老机构运营、公益性岗位给予财政补贴。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推动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531万元,增长10%。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补助由380元提高到42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由40元提高到45元。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大病患者个人自负费用进行二次补偿,有效减轻了大病患者家庭医疗负担。加大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助力度。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节能环保支出18843万元,增长10%。完成9万吨以下落后小煤矿关闭任务。

科学技术支出5503万元,增长2.8%。

住房保障支出24854万元,增长14.5%。重点支持棚户区改造,鼓励加大货币化安置力度,减少新建房屋数量,消化房地产库存。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638万元,增长21.6%。

公共安全支出12023万元,增长2%。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851万元,增长3%。

城乡社区支出8990万元,增长3.5%。

交通运输支出762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235万元,下降25.2%,主要是2016年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停止支持,相应支出大幅减少。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570万元,增长73.8%,主要是成功创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及物流标准化,加大加工出口贸易力度。

金融支出312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621万元,增长2.5%。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64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其他支出4443万元,增长117%。

县级预备费【5】预算2300万元,全部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以及其他年初难以预见的开支,根据具体使用方向列入相关支出科目,其中,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20万元,公共安全150万元,农林水支出340万元,教育支出1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9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32万元。

转移支付执行情况:经过积极争取,上级共下达我县上级补助收入211185万元,增长3.5%,上级的大力支持有效缓解了我县极其紧张的财政收支矛盾。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107992万元,增长5.9%,特别是均衡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革命老区等3项财力性转移支付规模达到24762万元,比上年增加3231万元、增长15%。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16981万元,比上年增加2352万元、增长16%;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573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二是专项转移支付9426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另外,争取政府新增债券18700万元,比上年增加14000万元、增长298%。

收支平衡情况:2016年,全县地方收入18203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21118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收入15700万元,上年结转3452万元,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量为412371万元。全县财政支出40943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450万元,结转下年485万元,支出总计412371万元,当年收支平衡(附件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6】执行情况(附件4)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6140万元,为预算23716万元的68%,加上转移性收入19171万元,全年收入总计3531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5209万元,为预算23716万元的148%,加上年终结余102万元,支出总计为35311万元。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7】执行情况(附件5)

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82659万元,为预算100507万元的82%。其中,保险费收入40729万元,财政补贴40217万元,利息、转移收入等其他收入171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78343万元,为预算91700万元的85%。

分险种来看: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799万元,支出3956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872万元,支出7955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190万元,支出560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0691万元,支出2490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715万元,支出15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392万元,支出163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8】执行情况(附件6)

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因体量较小,年初预算时已合并到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列国有资产资源经营收入科目320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新预算法规定,中央对各省市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财政部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提出各省市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地方。地方政府在中央下达限额内提出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在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和偿还政府债务。

经省核定,截至2015年末,我县政府债务(即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46.16亿元。此外还有政府或有债务【9】26.71亿元(其中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0.004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26.7亿元)。我县2015年末包括政府债务和或有债务在内的政府性债务余额72.87亿元。2016年,省核定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8.03亿元,即截至2015年末存量政府债务46.16亿元,加上2016年上级下达的新增债券1.87亿元。

2016年,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置换债券发行规模上限为21.49亿元,由省级在此规模上限内发行政府债券【10】,债券按中央规定严格用于置换政府存量债务,预计2017年将全面完成存量债务的置换工作。我省今年发行置换债券期限分为3、5、7、10年期,平均利率为2.96%。据此测算,全年完成21.49亿元存量债务置换后,全县每年可节省政府债务利息支出1.52亿元,加上去年已置换的6.43亿元,全县每年可节省利息支出1.97亿元。截至10月,我县实际已收到置换债券资金15.12亿元,共置换35笔:①用于偿还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16笔共4.3亿元;②用于偿还到期地方政府新增债券2笔共3700万元;③用于偿还郴永大道永兴段等BT项目融资3笔共9.56亿元;④用于偿还飞天广场、南站路改扩建应付工程款等14笔共8520.3万元。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均为预计完成数,在年度决算编制汇总后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一年来,县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着力从以下四个方面做好财政工作:

(一)凝心聚力,攻坚克难聚财力。努力克服宏观经济持续下行、支柱产业严重减收等多重压力,加强收入征管,主动争取支持,确保了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一是严格落实征管责任。修订完善《永兴县财源建设考核办法》,将收入预期目标任务按月分部门、分行业细化落实,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加强形势分析,定期组织调度,切实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组织收入压力不松、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促进了全年财政收入预期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二是积极落实财税扶持措施。按照县委县政府扶持企业发展有关要求,对合乎条件的企业实行财税政策扶持,为企业提供资金审批“一站式服务”,累计拨付企业奖励资金5000多万元。在鼓励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同时,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三是强化重点项目税收监管。继续实行县级领导联系重点税源企业(项目)税收责任制,以“营改增”【11】改革为契机,以票补税、以税清票,大力推进重点项目税收入库,累计入库重点项目税收近4亿元。四是大力向上争取资金。增强工作的敏锐性和主动性,第一时间吃透上级政策和文件精神,精准把握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做实项目储备包装,主动衔接、积极协调、快速申报,积聚一切力量向上争资立项争政策,全年上级补助资金大幅增长40%、总额达35亿元。

(二)多措并举,全力以赴稳增长。准确把握经济发展形势,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坚持供需两端发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地方经济结构转型。一是助推产业优化升级。安排工业、现代农业、旅游文化和现代服务业四类产业引导资金共1.5亿元,通过奖励、贷款贴息、政策补贴和股权投资等方式,集中支持重点产业项目建设,促进传统产业化解过剩产能和提质升级,扶持培育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二是促进园区加速发展。争取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和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等项目资金2亿元,支持企业整合入园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县财政设立1亿元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招商引资四年行动计划”,引进投资性公司和战略投资者,大力发展园区总部经济,打造园区产业集群。三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扩大有效投资,充分发挥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安排项目前期专项工作经费1000万元,全力配合项目建设融资,全年共筹集项目建设资金61.8亿元。深入现场调研,跟踪项目进度,掌握资金需求,累计统筹拨付各类项目建设资金60.3亿元,有效保障了全县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四是帮扶中小企业发展。严格落实“营改增”等减税清费政策,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为中小企业发展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由县政府出资5000万元设立中小企业转贷周转资金,建立1000万元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积极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链风险。实施“一企一策”帮扶措施,积极向上争取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大力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鼓励企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生产力。

(三)优化结构,千方百计保民生。始终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控并大力压缩一般性行政支出,腾出更多资金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同时,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注重民生政策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不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力度。全县全年与民生民本密切相关的支出达29.9亿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73%,增长7.9%。一是支持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投入1100万元,推进城区学校扩容提质,支持“城区中小学化解大班额三年行动计划”。安排1200万元,用于职中基础能力工程建设,支持争创全省示范职业学校。逐步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至6000元。投入5986万元,支持黄泥中学、城郊学校等6所标准化学校建设。安排551万元,支持24所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建设、马田明星小学搬迁及校舍维修等教育项目建设。安排210万元用于奖励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及名校长,带动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推动全县教育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支持文体事业蓬勃发展。整合安排农村文化建设资金1200万元,支持80个村级文体小广场建设,推进“六个一”建设【12】。安排资金86万元,保障“三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免费开放及正常运转。安排农村及广场社区公益电影放映资金92万元,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安排旅游文化产业引导资金500万元,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旅游产业领域,推进文化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三是支持社保体系加快健全。继续提高特困人员供养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月1日起,农村特困人员分散、集中供养年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3216元和5700元,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提高至420元和220元。完善老年人、儿童等社会福利政策,累计发放高龄津贴、孤儿津贴484万元。提高医疗救助比例,救助封顶线升至6000元/年,重病城乡低保户救助封顶线达1万元/年,让困难群众最大限度享受福利政策,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四是支持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人均40元提高到45元,政府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增加到12类46项。安排新农合配套资金1840万元、城乡居民医保配套资金151万元,支持基本医疗保险与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有效衔接。安排公立医院改革项目资金300万元,支持实施取消“以药养医”为核心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五是支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推进涉农专项资金整合,全年农林水事务支出达4.4亿元,积极引导扶持农业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强涉农补贴发放渠道整合,全年累计通过“一卡通”发放涉农补贴80项、2.6亿元。安排33个贫困村扶贫专项资金2010万元,整合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统筹推进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易地搬迁、医疗救助等精准扶贫方略,制定扶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方案和扶贫资金报账细则,确保真扶贫、扶真贫。拨付就业资金3475万元,支持农村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拨付住房保障资金2.5亿元,加大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投入力度,推动保障性安居工程【13】建设,确保低收入人群住有所居。

(四)规范管理,持之以恒推改革。一是预算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全面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清理存量资金7080万元,全部列入政府预算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增强预算透明度,做到“非涉密全公开”,政府“四本预算”整体公开,“三公”经费【14】预算全面公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由3张细化至11张,预算公开范围更广、内容更细、形式更规范。增强预算法定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约束,规范预算收支行为,预算调整方案严格按程序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批。二是财政财务监管全面加强。拓展财政监督范围,强化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结果运用。开展新农合基金和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检查,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进一步完善“管评分离、编审合一”财政投资评审模式,拓宽评审领域,扩大评审范围,全年完成项目评审284个,审减金额达1.4亿元。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水平,全年完成招标采购136次,节支6300万元。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培训等各类财会培训,全年培训对象达2720人次,有效提升了全县各单位财政财务管理水平。三是政府性债务管理日益规范。积极推动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理顺政企关系,推动政企分离。加强债券发行政策分析研究,积极争取政府新增债券1.9亿元,同比增加1.4个亿,争取置换债券21.49亿元,有效缓解了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和政府偿债压力。四是PPP模式融资有效推进。城乡安全引供水和“两区四园”污水处理项目签约实施,并成功纳入全国第三批PPP示范项目,可争取中央财政以奖代补资金962万元,对增强社会资本参与信心、激发社会资本参与热情发挥了积极示范带动作用。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全县上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宏观经济下行、调整阵痛显现、转型压力加大的形势下,团结奋进,攻坚克难,县域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税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传统支柱产业和重点企业支撑作用不足,新兴产业尚未形成新的增长极,财政增收后劲不足,收入质量有待提高;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财政收入增速回落与财政支出刚性增长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预算执行约束力度不够,财政支出绩效有待提升,财政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7年预算草案

2017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围绕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总目标,大力推进生态立县、开放兴县、创新活县、产业强县“四大战略”,突出支持项目、园区、城乡、民生“四大重点”。推动产业转型,激发市场活力,转换增长动力,在促进经济稳定运行中实现有质量的收入增长;扶持就业创业,保障基本民生,支持脱贫解困,在共建共享发展中让人民实现更多获得感;深化财税改革,建立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推进专项资金深度整合;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厉行节约、防控风险,在推进现代财政治理进程中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支撑和制度保障。

2017年预算按“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综合预算、厉行节约,简化规范、讲求实效”的原则编制。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2017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拟作如下安排: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附件7)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地方收入预期按照增长7%以上安排,与GDP增速基本同步,力争财政收入增长更快一些,税收占比提高一些。据此,全县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4597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229832万元增长7%。其中,地方财政收入预算为194776万元,比上年完成数182034万元增长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政府收支分类收入科目如下:

(1)税收收入128907万元,比上年完成数120426万元增长 7%,其中:增值税(含“营改增”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三大主体税种76016万元,比上年完成数68438万元增长11%。

(2)非税收入【15】117063万元,比上年完成数109405万元增长 7%,其中:专项收入【16】2890万元,比上年完成数2701万元增长7%;行政事业性收费10376万元,比上年完成数9697万元增长7%;罚没收入5187万元,比上年完成数4848万元增长7%;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91498万元,比上年完成数85512万元增长7%;政府住房基金及其他收入7112万元,比上年完成数6647万元增长7%。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附件8)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1.05亿元(含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县人代会批准的年初预算数29.14亿元增长6.6%。

(1)按照经济科目分类,A.基本支出11.5亿元: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75亿元,比上年预算8.92亿元增长9.3%,主要按政策从2016年7月1日全面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和津补贴;②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780万元(2017年事务类临时机构经费继续不纳入财政预算),比上年预算8280万元下降6%,主要是取消中心工作专项经费;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800万元,比上年预算8200万元增长20%,主要是按政策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在职人员工资提高导致住房公积金增加;B.项目支出19.55亿元,比上年预算18.27亿元增长7%,其中预备费支出预算2900万元(按公共财政支出的1%预算),与上年预算数持平(附件9)。

(2)按照功能科目分类,各功能科目支出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643万元,比上年预算35931万元增长35.4%,主要是政策调资和考核;

2)公共安全支出13006万元,比上年预算12806万元增长1.6%;

3)教育支出67068万元,比上年预算62068万元增长8.1%;

4)科学技术支出5500万元,比上年预算5018万元增长9.6%;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290万元,比上年预算8090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为响应全市创建小康城市建设,增加了文化事业费等文体投入);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310万元,比上年预算58310万元增长10.3%,主要是正常工资和待遇提高;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641万元,比上年预算25641万元增长11.7%(增长幅度大的主要原因是新农合医疗基金补助基数上调,财政补助标准由420元提高到460元);

8)节能环保支出4594万元,比上年预算4294万元增长7%;  

9)城乡社区支出7507万元,比上年预算7007万元增长7.1%;

10)农林水支出21626万元,比上年预算20126万元增长7.5%;

11)交通运输支出5523万元,比上年预算5023万元增长10%;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191万元,比上年预算2891万元增长10.4%;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94万元,比上年预算594万元增长16.8%;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765万元,比上年预算2565万元增长7.8%;

15)住房保障支出15786万元,比上年预算12786万元增长23.5%(主要增长原因是工资调标致使基数上调,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

1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00万元,比上年预算480万元增加120万元,增长25%;

17)预备费2900万元,与上年预算2900万元持平(按公共财政支出的1%预算);

18)其他支出6656万元,比上年预算24830万元下降73.2%。

19)债务付息支出32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200万元,主要是政府债券利息支出。

在优先保障上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资金需求的同时,继续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2017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实行零增长。

3.一般公共预算平衡与转移支付情况(附件10)

按照以上安排,2017年地方财政收入19.48亿元, 加上转移性收入12.1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7】892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8】收入8508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9】收入26500万元、上年结余485万元),收入总计为31.5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05亿元,上解支出4798万元,年终结余475万元,支出总计为31.58亿元。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草案安排总体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附件11)

政府性基金预算根据基金项目的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安排,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并加大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

1.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

2017年根据国发〔2016〕35号文件要求,水土保持费、政府性住房基金等5项基金转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1640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2亿元,污水处理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164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06万元,全年可安排使用的收入总计21746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1640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支出2亿元,年终结余106万元。

按照功能科目分类,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090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40万元、其他支出500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

按照以上安排,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1640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06万元,全年收入总计21746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1640万元,年终结余106万元,支出总计21746万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安排总体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附件12)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2017年社会保险共8个险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工伤保险由市统筹、市级编制,其余7种社会保险由县级编制汇总上报。2017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9.59亿元,支出为8.22亿元。

分险种来看: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714万元,支出23345万元,当年收支相抵,当期结余-2631万元,加上上年结余2673万元,滚存结余4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987万元,支出8434万元,收支相抵后当期结余4553万元,滚存结余232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074万元,支出20074万元,收支平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6371万元,支出5729万元,收支相抵,当期结余643万元,滚存结余9795万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4882万元,支出24215万元,收支相抵后当期结余10668万元,滚存结余2845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426万元,支出278万元,收支相抵后当期结余148万元,滚存结余3424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437万元,支出165万元,收支相抵后当期结余271万元,滚存结余208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附件13)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因体量较小,合并到一般公共预算(列非税-国有资产资源经营收入科目,预计320万元)。

详细的预算收支安排及部门预算将按规定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坚定信心,务求实效,确保圆满完成2017年预算

2017年,我们将围绕财政预算收支目标,以科学发展、创新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抓手,以发挥财政政策作用为支撑,努力构建完整、规范、透明、高效的现代财政管理制度,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抓收入,努力做大财政蛋糕。密切关注国家税制改革动态和走向,深入开展经济税源调研,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等税源的动态性分析,依法合规把握组织收入的力度、节奏和方向,确保收入可持续性。完善资源综合利用行业以电控税征管措施,充分利用矿产品信息化税费管理系统、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平台以及综合治税平台推进信息化管税,有效堵塞收入漏洞。强化非税收入征缴,加快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推广POS刷卡、网上银行等电子化缴款改革,建立综合治费的长效机制。加大向上争资力度,积极对接国家产业政策和投入方向,争取上级财政的更大支持。

(二)转方式,助力经济提质增效。围绕推进供给侧改革,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推动由直接投入向间接扶持、由资金扶持向机制引导转变。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广PPP模式、发行企业债券、吸引社会投资等融资方式,支持实施项目建设“151”计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企业向园区聚集,集中财力支持园区“1+4”工业产业集群。落实中央供给侧改革措施,增加必要的财政支出和投资,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有效化解过剩产能;力促三产融合提升。支持实施全域旅游工程,重点支持湖南长鹿国际旅游度假区、板梁古村提质改造二期等旅游休闲项目,支持高亭司特色旅游小镇、悦来温泉小镇等特色乡镇建设;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重点支持发展永兴冰糖橙、油茶、烤烟三大富民产业,加快推进农产品科技产业园建设,支持发展庄园经济和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业对财政的贡献率。

(三)补短板,统筹办好民生实事。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更多的财力用于改善民生,确保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民生占比保持在70%以上。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行政支出。足额安排资金,支持“民生100工程”和民生实事,有效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科学统筹财力,推广政府购买服务【20】,不断加大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养老、社会救助等社会事业投入力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足额安排扶贫专项资金,综合平衡项目资金,着力构建财政扶贫投入机制,改善基础设施短板,突出产业发展扶贫,确保扶贫攻坚取得实效。

(四)推改革,释放财税机制活力。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在体制机制、资金分配、理财思路、预算管理、风险防范以及财政监督等方面坚持改革创新,逐步构建和完善科学的财政管理体系。积极对接中省关于消费税、资源税改革等各项部署,扎实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编实编细“四本预算”,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试编三年滚动财政规划,发挥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用活用好财政专项资金,创新资金分配使用方式,发挥市场机制和财政资金杠杆调节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围绕规范编制预算、加快预算执行这个核心,建立健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长效机制。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审计结果的运用。

(五)重法治,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实行债务限额控制,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做好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转贷工作,确保债务资金用于公益性支出。探索建立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应急处置和绩效考核问责机制,督促各级有序化解存量债务。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对财政收支活动监督检查,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肃追究责任,规范财经秩序。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完善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财政票据制度体系,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贯彻落实人代会对财政预算草案作出的决议,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认真落实《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提升乡镇财政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继续落实好日常备案和专题报告制度,及时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立透明预算制度,全面公开除涉密信息以外的所有财政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奋发进取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有力的举措,全面完成年度预算任务,为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作出更大贡献!

 

 


部 分 名 词 解 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地方财政收入:指根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财政的税收和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与中省共享税收地方分享部分,营业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与省共享税收地方分享部分,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等地方固定税收,以及非税收入。

3.转移性收入:包括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以及债券转贷收入(市县财政使用)、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受援市县使用)等。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省以下各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5.预备费:指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备用金,在编制政府预算时暂时保留一定的后备资金不安排具体用途,待预算执行中批准动用时,再列入指定的预算支出科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6.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支出的收支预算。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

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利、股息和国有产权(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支出主要用于对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弥补一些国有企业的改革成本等。

9.政府或有债务:是指政府在将来可能承担的潜在债务,包括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10.地方政府债券:省政府在财政部的指导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由地方政府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而筹集资金的债务凭证。一般用于交通、水利、农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教育、医院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地方性公共设施建设。按要求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应实行预算管理,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11.“营改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是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拉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改革大幕,同年8月营改增试点分批扩大。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全面推开。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归属试点地区;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税机关负责征管。

12.“六个一”建设:指大力推进村(社区)“一个文艺小广场、一个综合文化活动室、一个农村读书吧、一个文化长廊、一支文艺宣传队、一名文化辅导员”等宣传文化工作。2017年底前,全县实现宣传文化工作“六个一”建设全覆盖。

13.保障性安居工程:指政府在对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和农村困难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住房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住房的建设和改造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主要包括建设廉租住房和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货币补贴,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实施政府主导的城市棚户区改造,国有林区、垦区和工矿棚户区的改造,国有重点煤矿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

14.“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15.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16.专项收入:是政府非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排污费收入、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广告收入等。

17.返还性收入:指1994年分税制改革、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2009年成品油税费改革后,对原属于地方的收入划为中央收入部分,给予地方的补偿。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18.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下级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是指以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选取影响各地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考虑地区间支出成本差异、收入努力程度以及财政困难程度等,按统一公式分配给地方的补助资金。

19.专项转移支付:指中央与省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20.政府购买服务:指政府利用财政资金,采取市场化、契约化方式,面向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附件:永兴县2016年预算执行表和2017年财政预算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纠错】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