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兴县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2015年12月25日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上)

发布时间:2015-12-30 17:38 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 【字体: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查。

一、2015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调整要求

根据新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有关规定,从2015年起,中央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于上年限额加上当年中央下达新增限额(或减去当年调减债务限额)。

2015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15年新增额度0.499亿元,为一般债券额度0.4999亿元。2015年新增限额按规定需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2015年,省财政厅分三批分配下达我县置换债券6.43亿元,置换经锁定的政府存量债务,由于置换债券并没有形成新增支出,因此,不需要编制预算调整方案。预计2017年将全面完成存量债务的置换工作。

二、2015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安排情况

1.安排原则

(1)严格资金用途。按照预算法第三十五第的规定,新增债券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用于经常性支出。

(2)突出支出重点。在资金投向上,紧扣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提高资金使用集中度,主要用于支持交通、保障性安居工程、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一律不得用于楼堂馆所建设和经常性开支。

(3)发挥资金绩效。落实上级政策部署,不盲目铺新摊子,新增债券优先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普通公路建设、农村环境卫生建设、新农村建设等重大公益性项目支出,充分发挥资金绩效。

2.安排方案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政府债券“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具体安排如下(详见附件1):

扶贫专项299万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299万元。

环境治理110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专项1100万元;

交通运输3600元。一是桂阳县城至永兴高亭司公路工程1000万元。二是S212永兴县城至湘阴渡北京珠高速公路互通工程AB标2600万元。

三、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根据上级要求,置换债券和过渡期定向调增限额主要是解决存量债务置换和债务结构调整问题,因此只将新增限额安排使用情况纳入预算调整方案。2015年,我县新增政府债券4999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需调增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999万元。

根据以上情况,调整2015年我县财政预算,收入合计调整为29730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999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0402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为87596万元,上年结余680万元,地方政府转贷资金调整为4999万元。地方财政支出相应增加4999万元,支出合计调整为296858万元,其中本级公共财政支出291828万元,增加4999万元。

2015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经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我们将抓紧实施,并会同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监管,充分发挥债券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政策效应,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拨付及时、安全高效。

以上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附表: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安排方案.xls

      永兴县2015年公共财政收支平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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