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永兴县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永兴县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2-12-20 14:45 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 【字体:

关于永兴县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

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2年12月16日在永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邓晓斌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的财政工作及全县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过去五年财政工作简要回顾

五年来,经过全县各级各部门努力奋斗,全县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整体实力显著增强,民生福祉全面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

——过去的五年,是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五年。五年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通过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设立产业引导资金和贷款贴息等财税扶持措施,并依托地方融资平台,引导信贷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入,大力支持循环经济试点、中小企业发展和“百亿投资计划”实施,重点培植了冶炼、煤炭、房地产三大支柱财源产业,保障了财政持续稳定增收。2012年,全县预计完成财政总收入17.03亿元,比2007年增加11.1亿元,是2007年的2.9倍,年均增长23.54%。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2.73亿元,比2007年增加9.61亿元,是2007年的4.1倍,年均增长32.49%。

——过去的五年,是公共财政普惠民生的五年。五年来,始终坚持“有保、有压、有倾斜”的原则,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重点、压一般、向民生领域倾斜。2012年,全县预计完成财政总支出24.44亿元,比2007年增加17.1亿元,年均增长22.45%。其中,农林水、教育、文体传媒、社保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的支出累计达17.9亿元,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73.25%,比2007年增加12.76亿元,年均增长28.33%,高于同期财政总支出年均增幅5.88个百分点。

——过去的五年,是财政管理提质增效的五年。五年来,坚持以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乡镇(开发区)财政体制改革,在全省率先推行“乡财县管”和“村财乡代管”改革,强化了乡镇财政职能,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全面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行零基预算和部门预算改革,实现了“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建立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深化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改革,年均审减节约资金10%以上;致力于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先后组建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县金融债务管理办公室、县财政投资融资建设管理中心等职能机构;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机制,依托国库集中支付、基建预决算审查、乡财县管、村财乡代管等财政监督平台,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开展财政供养人员清理、涉农补贴专项检查、“小金库”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等监督检查活动,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二、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是落实“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一年来,我县财政工作按照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方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以发展经济、壮大财力为目标,以服务大局、严格监管为主线,以公平分配、改善民生为重点,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民生福利取得新改善,转方式调结构取得新进展,全面完成了财政预算收支任务。全县预计完成财政总收入17.03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0%,增长20.17%。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2.73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4.82%,增长17.28%(详见附件1)。上级补助收入、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等120279万元。全县预计完成财政总支出24.44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14.43%,增长16.57%(详见附件2)。全年预算收支平衡,并略有节余。

全县财政预算执行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促发展稳增长,财政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县人大的决议决定,综合运用财政资金政策手段,促进县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强化争资立项意识,广开渠道争取各类上级资金。出台争取资金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充分调动各部门向上争资的积极性。认真分析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走向,把握国家投资重点和取向,加强与省市部门沟通协调, 争取更多项目列入中央、省、市支持范围。目前已争取到位上级资金143256万元,其中,争资责任单位争取到位86822万元,大财政资金到位56434万元,有效缓解了我县财政困难状况,增强了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大力支持项目建设。发挥融资平台作用,通过整合盘活经营性国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全年实现项目融资14.4亿元,土地经营收入3.6亿元,重点支持了公路、水利、城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全力助推企业发展。争取中小企业发展资金350万元,县本级财政投入2000万元,争取企业节能减排资金5300万元,帮助企业转型升级。投入科技专项资金267万元,支持企业科技项目研发、成果转化和创新体系建设。四是努力扩大内需消费。投入资金1700万元,积极推进家电摩托车下乡,直接拉动消费近1.4亿元,实现税收1384万元。投入资金125万元,支持城乡农贸市场、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建设,有效扩大了全县消费需求。

(二)优结构保民生,保障水平实现大幅提升。财政支出结构明显优化,加速向民生倾斜。一是支持教育均衡发展。全县累计完成教育支出66358万元,增长19.31%。安排资金954万元,支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县建设;安排资金2097万元,推进中小学“校安工程”建设;安排资金1340万元,用于西水路小学建设;安排资金902万元,支持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和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投入农村学校维修经费1031万元,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支持积极就业政策。投入再就业补助资金1520万元,安排劳动力再就业培训300万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4%以内。三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县本级财政投入医疗卫生资金7265万元。其中,安排新农合补助资金1677万元,城镇居民医保资金18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665万元,全县参加医保人数达58万人。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财政共补贴资金3655万元。四是支持城乡养老保险事业发展。投入企业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158万元,投入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3286万元。五是支持安居工程建设。投入廉租住房建设资金3900万元,投入公共租赁住房资金1300万元,投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212万元,有效解决了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难问题。六是支持救助困难群体。投入城乡低保资金3965万元;投入优抚补助、军休安置补助资金1517万元;投入城乡医疗救助资金757万元;投入五保对象基本生活费1271万元;为全县255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183万元;为全县9616名无固定收入的80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656万元。七是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全年文体传媒事业支出2143万元,重点支持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筹措资金580万元,实施农村电影放映、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文体工程建设。

(三)增投入惠三农,城乡发展统筹协调推进。一是夯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610万元,用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投入资金3612万元,支持农村道路建设;投入资金2500万元,用于病险水库治理和小农水建设;投入资金1740万元,支持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投入资金4264万元,用于土地整理和中低产田改造;投入资金309万元,支持农村沼气池和乡村清洁工程建设。二是落实农业生产补贴。发放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农业生产补贴共26项8325万元,有效调动了农民群众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有力促进了农民直接增收。三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整合支农资金4638万元,带动社会投入12430万元,支持壮大冰糖橙、烤烟和油茶等产业,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步伐,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四是加快农村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实施涉农贷款财政奖励政策,发放奖励资金340万元,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涉农贷款;发放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3400万元,财政贴息169万元,帮助城乡劳动者创业;完善农业救灾防灾体系,投入保费1050万元,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分别投入45万元、34万元用于乡镇机关建设和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改善乡村政务服务条件。

(四)抓改革强管理,财政管理体制日益完善。全面推行财政“三化”(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推进依法民主理财。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县本级184个单位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监控,扩大预算公开范围,进一步提高了预算管理透明度。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启动实施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清理整顿财政资金专户,完善了授权支付和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招标程序,实行政府采购联络员工作制度,完善公务用车消费电子化管理。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预算16200万元,实际支付14336万元,节约资金1864万元、节支率11.5%。对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投资金额5万元以上的,全部实施财政投资预概算评审,控制工程造价,节约财政资金,全年共组织工程预决算评审项目357个,评审金额158936万元,审定金额142250万元,审减金额16686万元、审减率10.5%。开展县属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强化对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产权变动管理,切实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全年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21万元。二是规范乡村财政财务管理。积极探索乡镇财政预算标准化,全面试编乡镇政府采购预算,强化乡村专项资金监管,狠抓乡村债权债务管理工作,清理核实债权债务底子,编制了乡村债务偿还计划。稳步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全年纳入试点村(项目)229个,拨付奖补资金1204万元;认真做好乡村干部垫交农业两税债务化解工作,锁定债务1081万元,目前已进入验收拨款阶段;巩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村均运转经费达4万元以上。三是大力倡导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行政支出,对公务接待费、办公用品购置费、楼堂馆所基建支出、公款参观考察费、小车购置费等“五项非生产性支出”按5%-10%的比例征收政府调节资金650万元,用于支持教育发展和企业帮扶解困。出台加强公务接待出差管理和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对公务接待采取严控标准、严格审批、严肃纪律等有力举措,切实规范了公务接待行为,减少了公务接待开支。四是着力提升财政服务水平。在财政系统大力推行“一站式”服务,优化简化办事流程,对财政资金审批业务实行全程代理审批,限时办结,并及时反馈办理信息,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严格财政会计管理监督,出台临时机构财务管理办法,加强临时机构财务管理,规范临时机构财务行为。积极创新会计监督方式,逐步拓宽监督领域,会计监督整体合力得到提升。我县会计管理工作经验在今年全国基层会计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得到推广。

各位代表,2012年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各项支出保障有力,各项改革深入推进,但财政支出压力过大,财源培植乏力,发展后劲不足,财政监管有待进一步规范。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今后五年财政工作的主要目标和2013年预算草案

今后五年全县财政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到2017年,全县财政总收入达到36亿元,年均增长16%以上。

201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县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开放崛起、永郴融城、工业强县、生态优先”四大战略,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县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深入推进公共财政改革,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加强“三化”管理,全面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为建设全国科学发展百强县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2013年预算编制按“收支平衡、不列赤字,部门为主、零基预算,统收统支、全面完整,分类保障、公共优先,公开公正、苦乐均衡”的原则执行。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2013年全县财政预算拟作如下安排:财政总收入200086万元,增加29806万元、增长17.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149569万元,增加22276万元、增长17.5%(详见附件3)。上级财力性补助收入3694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500万元,上缴上级财政支出2600万元。2013年预算安排县本级支出186418万元,增长19.49%,收支平衡(详见附件4)。详细的预算收支安排及部门预算将按规定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四、抢抓机遇,奋力拼搏,确保圆满完成2013年预算

2013年,财政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现跨越发展为总体目标,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县为中心任务,着力支持调整结构,着力支持改善民生,统筹运作各项资金,努力完成年度预算目标任务。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实现收入可持续增长为目标,不断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密切关注国家税制改革动向,全面把握税源变化趋势,加强税收收入分析预测,增强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前瞻性和针对性。在继续支持税收征管部门深挖税源、确保应收尽收的同时,加强与国、地两税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强化财税征管调度,确保收入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税种。严格控制减免缓税等行为,防止跑、冒、滴、漏。严格非税收入征收,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加大对各种收费、附加、罚没款等的收缴力度,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全额纳入预算。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降低非税收入比重,优化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结构,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充分发挥财政杠杆职能,综合运用税收、奖励等政策工具,建立完善财政扶持重点企业、纳税大户发展的政策引导、资金投入和激励机制。通过大力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经济增长质量,促进经济发展与财政增收的良性互动。高度重视培植增长型、骨干型和稳定型财源,为实现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奠定基础。认真研究中央、省、市扶持政策,依托我县资源优势,筛选符合政策导向的财源项目,全力以赴争取上级政策及资金扶持。

(二)以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为着力点,加快促进发展方式转变。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准确把握国家投资方向和重点领域,结合我县项目建设实际,强力推进交通、水利、城市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优化投资环境,争取外来资金和项目落户我县,实现以项目带动经济发展的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引导带动作用,通过财政贴息、补贴、奖励、投资等多种政策手段的运用,引导社会投资向县委、县政府确定扶持的产业领域集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认真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支持园区建设,培育园区经济;大力扶持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认真落实支持产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措施,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挖掘闲置土地、国有资产等资源潜力,继续做大做强银都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规模。同时做好协调服务,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深度对接,以已储备的土地等优质资产作抵押,争取更多信贷资金特别是中长期贷款用于重点项目建设,破解项目建设资金“瓶颈”,真正实现项目建设资金通过融资筹集的目标。

(三)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切实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继续加大投入,提升“三农”、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的保障能力。一是加大社会发展领域投入。财政新增收入重点向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文化建设、水利建设、农业科技和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倾斜,尤其是要加大教育和文化投入,提高教育、文化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落实财政支持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政策措施,大力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逐步实现城乡居民享受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及时足额拨付退耕还林、种粮补贴、家电摩托车下乡等各类涉农补贴资金。积极筹措资金,继续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入,解决城乡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真正把发展成果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实惠。三是积极支持扩大就业。支持以创业促进就业和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支持做好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培训工作,有效增加就业和创业机会。四是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城乡低保、新农保等的财政补助标准。支持探索建立失地农民和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就业的社会保障制度。五是有效整合财政资金。下大力气解决财政资金使用分散、项目整合不够、整体效益欠佳的问题。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科学合理调度资金,集中资金支持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加快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四)以推进财政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提升财政“三化”管理水平。一是继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和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切实建立编制科学、执行严格、监督有力的预算管理机制,逐步探索构建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的财政预算体系,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稳步推进预算公开。建立健全完整规范的预算公开机制,扎实推进预算公开,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巩固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国库集中收缴改革,建立以国库集中收付“大平台”为依托的一体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四是扎实做好公务卡推行工作。在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发行、制度完善、监督监控等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使用公务卡结算工作,充分发挥公务卡在行政成本控制和提高财务管理透明度方面的作用。五是突出抓好两项节支工作。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评审重心前移,重点评审项目预算,加大对惠农资金、公益民生项目和县本级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评审力度;推进政府采购扩面增量,完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管理,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积极开展事关民生发展的项目采购。六是切实强化财政监督。坚持大监督、全覆盖的理念,制定周密有效的监督检查计划,继续对教育、卫生、支农等重大民生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七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大力压缩一般性财政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从严控制机关事业单位超标准、超范围支出和超前消费,严禁公费旅游,规范单位财务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防范财经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各位代表,新起点赋予新使命,新目标激发新跨越。我们决心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创造性地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工作目标任务,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

永兴县2012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表(预计)
  单位:万元
      年度预算 预计完成 占预算% 上年同期 同比增长
一、财政总收入 170280 170280 100.00 141698 20.17
  (一)一般预算收入 121437 127293 104.82 108542 17.28
    1、税收收入 69122 64018 92.62 55569 15.20
     其中:增值税18.75% 9310 8076 86.75 6016 34.24
           营业税75% 7513 5985 79.66 6261 -4.41
           企业所得税28% 1088 1088 100.00 907 19.96
             其中:国税征收 594 594 100.00 495 20.00
           个人所得税28% 1165 1165 100.00 971 19.98
             其中:国税征收 8 8 100.00 7 14.29
           资源税75% 556 556 100.00 463 20.09
           城市维护建设税 5845 4630 79.21 4000 15.75
           房产税 3688 1670 45.28 1608 3.86
           印花税 2644 2644 100.00 1841 43.62
           城镇土地使用税 6782 4880 71.96 4763 2.46
           土地增值税 6274 4844 77.21 4366 10.95
           车船使用税 226 226 100.00 187 20.86
           烟叶税 2400 4530 188.75 3056 48.23
           耕地占用税 4730 4730 100.00 4572 3.46
           契税 16901 18994 112.38 16558 14.71
    2、非税收入 52315 63275 120.95 52973 19.45
     其中:专项收入 3306 2162 65.40 4293 -49.64
           ① 教育费附加 2800 1656 59.14 2179 -24.00
           ② 排污费 240 240 100.00 288 -16.67
           ③ 采矿权价款 210 210 100.00 1727 -87.84
           行政性收费收入 21080 25706 121.94 26576 -3.27
           罚没收入 4000 7062 176.55 5812 21.51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414 5314 1283.57 2794 90.19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 22736 16551 72.80 5012 230.23
           其他收入 779 6480 831.84 8486 -23.64
  (二)上划中央收入 42086 37150 88.27 28104 32.19
     其中:增值税75% 37240 32304 86.75 24064 34.24
           消费税 19 19 100.00 16 18.75
           企业所得税60% 2331 2331 100.00 1944 19.93
           个人所得税60% 2496 2496 100.00 2081 19.98
  (三)上划省级收入 6757 5837 86.38 5052 15.55
     其中:增值税6.25% 3103 2692 86.75 2005 34.24
           营业税25% 2504 1995 79.66 2087 -4.41
           企业所得税12% 466 466 100.00 389 19.88
           个人所得税12% 499 499 100.00 416 19.91
           资源税25% 185 185 100.00 154 19.87
  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 69.28 62.84   62.62 0.23
 

 

附件2

永兴县2012年财政支出执行情况表(预计)
单位:万元
支出项目 支出预算 累计
完成
为预算% 上年
同期
比上年
+-%
合计 年初
预算
追加
指标
1   一般公共服务 26982 25900 1082 45378 171.03 31956 42.00
2   国防 0 0   0   10 不可比
3   公共安全 9823 8800 1023 9823 100.00 8715 12.71
4      教育 51006 40000 11006 66358 138.38 55620 19.31
5   科学技术 3021 2900 121 4052 135.55 3667 10.50
6      文化体育与传媒 1861 1580 281 2143 117.85 1835 16.78
7   社会保障和就业 40831 30600 10231 40831 100.00 31831 28.27
8   医疗卫生 21157 5600 15557 21157 100.00 18859 12.19
9   节能环保 9520 1750 7770 9520 100.00 5015 89.83
10   城乡社区事务 4725 4000 725 4725 100.00 4465 5.82
11  农林水事务 22742 11500 11242 22742 100.00 20136 12.94
12  交通运输 4659 2600 2059 4659 100.00 4109 13.39
13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2265 1700 565 2265 100.00 1950 16.15
14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2697 400 2297 2697 100.00 2481 不可比
15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254 0 254 254   363 不可比
16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2055 1800 255 2055 100.00 1574 30.56
17  住房保障支出 2812 1900 912 2812 100.00 8878 不可比
18  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 325 300 25 325 100.00 295 10.17
19  储备事务支出 0 0   0   16 不可比
20  债务付息支出 0 0   1715   1628 不可比
21  其他支出 15127 14676 451 857 2.77 6225 -86.23
支出合计 221862 156006 65856 244368 114.43 209628 16.57
基金支出合计 24479 20483 3996 32970 141.45 36026 -8.48

 

 

附件3

永 兴 县 2013 年 财 政 收 入 计 划 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2年预计完成 2013年计划 比上年±% 备注
   财政总收入 170280 200086 17.50  
一、一般预算收入 127293 149569 17.50  
1、税收收入 64018 77222 20.63  
    增值税18.75% 8076 9500 17.63  
    营业税75% 5985 7200 20.30  
    企业所得税28% 1088 1400 28.68  
      其中:国税征收 594 800 34.68  
    个人所得税28% 1165 1200 3.00  
      其中:国税征收 8 10 25.00  
    资源税75% 556 739 32.91  
    城市维护建设税 4630 4219 -8.88  
    房产税 1670 2280 36.53  
    印花税 2644 3609 36.50  
    城镇土地使用税 4880 6801 39.36  
    土地增值税 4844 6298 30.02  
    车船使用税 226 360 59.29  
    耕地占用税 4730 6456 36.49  
    契税 18994 22630 19.14  
    烟叶税 4530 4530 0.00  
2、非税收入 63275 72347 14.34  
    专项收入 2162 2417 11.79  
     其中:排污费收入 240 240 0.00  
          水资源费收入 6 9 50.00  
          教育费附加收入 1656 1808 9.18  
          矿产资源专项收入 210 300 42.86  
          其他专项收入 50 60 20.00  
    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 25706 27400 6.59  
    罚没收入 7062 7420 5.07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5314 8100 52.43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16551 19710 19.09  
    其他收入 6480 7300 12.65  
二、上划中央税收 37150 43590 17.34  
  其中:增值税75% 32304 38000 17.63  
        消费税 19 19 0.00  
        企业所得税60% 2331 3000 28.70  
        个人所得税60% 2496 2571 3.00  
三、上划省级税收 5837 6927 18.67  
  其中:增值税6.25% 2692 3167 17.64  
        营业税25% 1995 2400 20.30  
        企业所得税12% 466 600 28.76  
        个人所得税12% 499 514 3.01  
        资源税25% 185 246 32.97  
  国税部门征收 45241 53579 18.43  
  地税部门征收 63420 75968 19.79  
  财政部门征收 61619 70539 14.48  
税收收入占财政总收入比重 62.84% 63.84%    
 

 

附件4

永 兴 县 2013 年 财 政 支 出 计 划 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2年计划 2013年计划 比上年±% 备 注
一般公共服务 25900 30600 18.15  
公共安全 8800 10400 18.18  
教育 40000 48000 20.00  
科学技术 2900 3480 20.00  
文化体育与传媒 1580 1900 20.25  
社会保障和就业 30600 36800 20.26  
医疗卫生 5600 6800 21.43  
节能环保 1750 2100 20.00  
城乡社区事务 4000 4800 20.00  
农林水事务 11500 13800 20.00  
交通运输 2600 3100 19.23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1700 2000 17.65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400 500 25.00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1800 2150 19.44  
住房保障支出 1900 2300 21.05  
粮油物资储备事务 300 360 20.00  
其他支出 14676 17328 18.07  
   156006 186418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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