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兴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5-29 09:57 来源:永兴县委政法委 作者:县委政法委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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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汇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9.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3.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0.项目支出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预算汇总表(经济科目)

22.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经济分类)A

23.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经济分类)B

2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经济分类)C

25.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A

26.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B

27.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C

2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2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3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

31.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科目)

32.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3.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4.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35.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

3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3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38.政府采购预算表

39.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录入表

40.三公经费支出

4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4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核定中共永兴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编制数27名,其中行政政法编制13名,全额事业编制13名,差额编制0名,自收自支编制0名,工勤编制1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27人(其中临时工0人),离退休6人。

单位职责职能与构成: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永兴、法治永兴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牵头开展涉疆服务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八)贯彻落实依法治县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永兴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指导、支持、督促政法单位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政法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责调整。将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县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的有关职责交由县委政法委承担。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工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反邪教协调室、执法监督室、宣传教育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148.0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937.0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10.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拨款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增加230.5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增加230.56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与2019年持平。主要是2020年增加永兴县智慧综治(综治中心)网络租赁费项目。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148.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9.4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4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1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预备费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转移性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增加23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3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44.92万元。主要是2020年增加永兴县智慧综治(综治中心)网络租赁费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7.0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68.2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党组织活动经6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778.8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2020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本级的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5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2.42万元,下降18.82%,主要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4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减少13.45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预算

2020年我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40.91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9.1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2.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14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8.20万元,项目支出779.83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详见附件)

    县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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