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中共永兴县委政法委员会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10-29 16:12 来源:永兴县委政法委 作者: 【字体:

第一部分中共永兴县委政法委员会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永兴县委政法委员会 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对全县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永兴、法治永兴建设,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乡镇(街道)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县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四)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牵头开展涉疆服务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五)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六)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七)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

(八)贯彻落实依法治县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永兴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九)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十)指导、支持、督促政法单位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做好政法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责调整。将县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县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的有关职责交由县委政法委承担。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中共永兴县委政法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室、维稳指导室、综治督导室、反邪教协调室、执法监督室、宣传教育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中共永兴县委政法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中共永兴县委政法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838.04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80.16万元,减少17.69%,主要是因为年度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慢所致。2019年度支出总计792.19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66.5万元,减少17.38%,主要是因为项目资金拨付慢相应的导致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838.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8.0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经营收入 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比上年收入减少180.16万元,减少17.69 %。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慢所致。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9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1.65万元;项目支出430.54  万元;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经营支出 0 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比上年支出减少 166.5 万元,减少 17.38 %。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拨付慢相应的导致支出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38.04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80.16万元,减少17.69%,主要是因为年度资金拨付进度慢所致。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92.19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66.5万元,减少17.38%,主要原因:因为项目资金拨付慢相应的导致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2.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6.5万元,减少17.68%,主要是因为:项目资金拨付慢相应的导致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2.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1.65万元,占45.65%;公共安全(类)支出430.54万元,占54.3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1.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6.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费;公用经费70.6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5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9%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1.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6%,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完成预算的86.8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严控因公出国(境)活动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严控因公出国(境)活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公务接待批次29次,人数305人,完成预算的86.8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0.23万元,增长7.1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610办合并到政法委,因业务产生的接待费用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严控公务用车购置,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严控公务用车购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见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9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8.03万元,降低28.03%。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降低成本。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永兴县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中共永兴县委政法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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