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财政局202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4-01-10 11:53 来源:县财政局 作者:浏览量: 【字体:

  永兴县财政局

  2024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表

  4.支出总表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基本支出表

  8.项目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2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2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9.单位资金支出预算表

  30.政府采购预算表

  3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3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县财政政策、改革方案,指导全县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及办法,参与涉外财政、债务等的谈判并签订有关协议、协定。

  3.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代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汇总全县财政总决算;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全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编制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县本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

  7.负责县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资源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及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8.负责办理和监督县本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草案。

  10.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务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县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承担财税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具体工作。

  11.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会计制度和省会计行政法规规章。

  12.负责对各乡镇、开发区财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级各部门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13.负责全县财源建设项目规划制定,项目的考察、融资、论证、评估、考核与实施,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投放项目库。

  14.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内设18个职能股(室)、1个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个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6个派出机构。具体如下:18个内设职能股(室)(不含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综合股、税政法规股、财政监督检查股、预算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农业农村股、社会保障股、企业外经股、债务与金融股、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股、会计与信息股、绩效管理股、乡镇财政管理股、人事股;1个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中华会计函授学校郴州分校永兴函授站 ;4个财政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县财政事务中心、县投融资服务中心、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16个派出机构:油麻镇财政所、悦来镇财政所、马田镇财政所、洋塘乡财政所、高亭司镇财政所、湘阴渡街道财政所、便江街道财政所、黄泥镇财政所、金龟镇财政所、樟树镇财政所、太和镇财政所、柏林镇财政所、鲤鱼塘镇财政所、大布江乡财政所、龙形市乡财政所、七甲乡财政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初预算数4,079.7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069.7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补助10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减少415.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减少399.9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减少16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大力压缩项目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079.7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69.8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5.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8.30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减少41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7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381.1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大力压缩项目支出,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397.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9.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3.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5.4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79.7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2,939.2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33.43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1,140.4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级的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60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7.8万元,下降2.91%。主要原因是:退休6人。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8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预算

  2024年我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825.07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合计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079.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9.27万元,项目支出1140.43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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