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4-01-11 09:16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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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表

  4.支出总表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基本支出表

  8.项目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2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2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9.单位资金支出预算表

  30.政府采购预算表

  3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3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指导、监督、统筹协调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0.负责食品安全有关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经营、使用环节安全和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13.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

  14.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

  15.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

  16.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

  17.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指导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8.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全县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有关活动。

  19.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0.负责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

  21.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2.负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

  23.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2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1、设19个职能股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综合协调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质量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股、信用监督管理股、计划财务股、人事股、知识产权保护股、第一执法队、第二执法队、第三执法队、第四执法队、第五执法队。

  2、事业单位三个:永兴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永兴县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永兴县计量测试检定所、永兴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经济发展指导中心。

  3、挂靠机构二个:永兴县消费者委员会、永兴县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

  4、派驻基层机构八个,分别为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马田中心所、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亭司中心所、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便江一中心所、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便江二中心所、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湘阴渡中心所、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金龟中心所、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柏林中心所、永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鲤鱼塘中心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初预算数2,771.3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394.1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29.4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47.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补助47.82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减少23.6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减少27.11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减少 9.96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增加13.38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类经费拨款减少,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77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7.9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3.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54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减少23.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5.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9.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2.72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人员类经费支出减少,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71.3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2,274.1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27.65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4年年初预算数为497.2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2024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本级的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1.88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27.58万元,增加11.33 %。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编制人员公用经费标准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4.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3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预算

  2024年我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526.2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本单位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9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合计9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5辆,其中执法执勤车辆13台,专业技术用车1台,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1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77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4.17万元,项目支出497.22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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