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概括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2:收入预算总表
附件3:非税征收计划表
附件4: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二
附件5:支出预算汇总表
附件6: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附件7: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政府分类)
附件8: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附件9: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政府分类)
附件10: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11: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分类)
附件12: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附件13: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分类)
附件14:项目支出预算汇总表
附件15:项目支出预算汇总表(经济科目)
附件16: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经济科目)(A)
附件17: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经济科目)(B)
附件18: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经济科目)(C)
附件1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政府科目)(A)
附件20: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政府科目)(B)
附件21: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政府科目)(C)
附件22: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件2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经济分类)
附件2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政府分类)
附件25: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26: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科目)
附件27: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
附件28: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政府科目)
附件29: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行政事业性收费
附件30: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科目)
附件31: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专项收入
附件3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专项收入(政府科目)
附件33: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罚没收入
附件34: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罚没收入(政府科目)
附件35: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附件36: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政府科目)
附件37: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国有资源资产收入
附件38: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国有资源资产收入(政府科目)
附件39: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其他收入
附件40: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其他收入(政府科目)
附件41: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42: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科目)
附件4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4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科目)
附件45: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件46: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附件47:单位人员情况表
附件48:单位基本情况表
附件49:单位车辆情况表
附件5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基本支出)
附件5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项目支出)
附件52: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53: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核定县公安局本级编制数332名,其中行政政法编制332名,全额事业编制0名,差额编制0名,自收自支编制0名,工勤编制0名。现有在职职工308人(其中临时工0人),离退休80人。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公安警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状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警务工作。
2.加强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订全县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3.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县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全县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4.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5.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7.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8.管理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9.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10.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11.负责对全县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13.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4.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酒店做好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酒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15.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件,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
16.组织指导全县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17.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18.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9.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20.负责对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宣传。
2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内设机构: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警务保障室、行政审批股牌子)
2.政工室
3.纪检监察室(加挂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牌子)
4.法制大队(加挂信访室牌子)
5.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6.刑事侦查大队(加挂刑事技术室、物证鉴定室牌子)
7.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8.禁毒大队(加挂县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9.治安管理大队
10.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11.矿业治安管理大队(加挂县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县人民政府爆炸物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其他:
1.拘留所
2.看守所
3.县森林公安局
4.12个派出所
城关中心派出所、马田中心派出所、油麻中心派出所、油市中心派出所、湘阴渡中心派出所、柏林中心派出所、金龟中心派出所、鲤鱼塘中心派出所、塘门口中心派出所、龙形市中心派出所、黄泥派出所、樟树派出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1.县局机关本级;2. 拘留所;3.看守所;4.十二个派出所。
三、部门收支概括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5487.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487.82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纳入统计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919.3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3078.63万元,事业收入减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减少0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004.3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163.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纳入统计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25487.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5487.7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919.35万元,主要是对应预算收入减少,其中:一般公共服务减少0万元,公共安全减少1919.35万元,教育减少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减少0万元,卫生健康减少0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减少0万元,住房保障减少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487.7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7825.8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135.36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7661.8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级的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3.63万元, 比2018年预算减少3.91万元,下降0.43%,主要是落实下调一般性支出政策要求。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5.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8.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7.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67.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14.9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59.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26.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1794.9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5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8台。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548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25.88万元,项目支出17661.84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