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永兴县公安局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10-28 17:29 来源:永兴县公安局 作者:浏览量: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永兴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永兴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公安警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状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警务工作。

(二)加强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订全县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三)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县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全县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四)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五)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七)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八)管理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九)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十)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对全县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十三)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四)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酒店做好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酒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十五)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件,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

(十六)组织指导全县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十七)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八)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二十)负责对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宣传。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永兴县公安局内设机构包括:1.指挥中心;2.政工室;3.警务督察大队;4.警务保障室;5.党委办公室;6.行政审批股;7.审计室;8.信息中心;9.法制大队(信访室);10.情报合成作战中心;11.国内安全保卫大队;12.刑事侦查大队(刑事科学技术室、物证鉴定室、图侦中队);13.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14.经济犯罪侦查大队;15.禁毒大队(县政府禁毒委员会办公室);16.治安管理大队(警卫大队、食品药品执法中队、保安行业监管中队);17.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18.矿业治安管理大队(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县政府爆炸物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19.巡特警大队。

其他:1.县拘留所;2.县看守所;3.县强制隔离戒毒所;4.县公安局烟草执勤室;5. 县公安局环保执勤室;6. 县公安局煤炭执勤室;7.县公安局城市管理警察大队;8.12个派出所:城关中心派出所、马田中心派出所、油麻中心派出所、油市中心派出所、湘阴渡中心派出所、柏林中心派出所、金龟中心派出所、鲤鱼塘中心派出所、塘门口中心派出所、龙形市中心派出所、黄泥派出所、樟树派出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永兴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永兴县公安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2499.72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000.66万元,减少8.17%,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公安工作卓有成效,县内治安秩序良好,违法行为显著降低,致使非税收入较去年有所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0765.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65.9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收入减少2194.88万元,减少16.9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安工作卓有成效,县内治安秩序良好,违法行为显著降低,致使非税收入较去年有所减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733.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93.41万元;项目支出5540.35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194.22万元,增长1.6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较2018年度有所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22499.72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000.66万元,减少8.17%,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公安工作卓有成效,县内治安秩序良好,违法行为显著降低,致使非税收入较去年有所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733.7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4.22万元,增长1.68%,主要是因为人员较2018年度有所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733.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9806.76万元,占83.58%;其他支出1927万元,占16.4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93.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84.7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3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90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6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5.05万元,完成预算的72.1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7.8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批次192次,公务接待人数1826人),完成预算的16.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5.19万元,减少39.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67万元,支出决算为147.22万元(其中公务车保有量48辆,购置数0辆),完成预算的88.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79万元,减少0.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强了对公车的管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有关文件精神,努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加强了全局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确保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安全运行,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理性;二是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0〕39号),我局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8.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93万元,降低0.54%。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变动。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9.33万元,用于开展警培中心培训,人数42人,内容为新警培训、晋衔培训、巡特警学员培训等;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主要是没有举行相关活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4.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2.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32.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8.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74.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41.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6.74%。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8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永兴县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x

    永兴县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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