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公安局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1-11-17 08:19 来源:永兴县公安局 作者: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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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表

4.支出总表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基本支出表

8.项目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2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2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9.单位资金支出预算表

30.政府采购预算表

3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3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3.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公安警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状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警务工作。

2.加强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订全县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3.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县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全县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4.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5.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7.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8.管理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9.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10.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11.负责对全县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13.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4.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酒店做好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酒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15.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件,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

16.组织指导全县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17.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18.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9.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20.负责对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宣传。

2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永兴县公安局现有内设机构16个:办公室(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政工室、纪检监察室(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信访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矿业治安管理大队(县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县爆炸物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巡特警大队、审计室、情报合成作战中心;管理永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拘留所、县看守所;指导县森林公安局业务;设立派出机构12个:城关中心派出所、马田中心派出所、油麻中心派出所、油市中心派出所、湘阴渡中心派出所、柏林中心派出所、金龟中心派出所、鲤鱼塘中心派出所、塘门口中心派出所、龙形市中心派出所、黄泥派出所、樟树派出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初预算数15554.2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547.2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7305.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701.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补助1701.40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减少5878.1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增加328.97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减少2499.8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减少3801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增加113.8万元,其他收入减少2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罚没收入较去年预计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5554.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303.93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5.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2.2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2.6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预备费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转移性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减少5878.11万元,主要是对应预算收入减少,其中:公共安全支出减少6204.6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475.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50.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3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54.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5832.1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55.44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9722.0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2022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级的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7.37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7.33万元,下降1.92%,主要原因是:单位有人员调动,人数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6.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1.0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预算:2022年我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1722.7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73.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3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4021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8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5554.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32.16万元,项目支出9722.04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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