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01-12 09:36 来源:永兴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计财股浏览量: 【字体: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表

4.支出总表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基本支出表

8.项目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2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2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9.单位资金支出预算表

30.政府采购预算表

3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3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3.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1、依法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土地、矿产、水等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依照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和推行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藉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等制度,组织实施有关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有关土地储备、供应的管理。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承担全县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土地利用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

8、负责组织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文化、体育、交通、绿化、给排水、电力、燃气、通信等专项规划的编制,负责城市设计工作。

9、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并提出县级重大备选项目。

10、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和生态保护,做好耕地质量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1、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3、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查。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矿产范围内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4、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图管理、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承担全县地理空间数据的生产、更新、汇集、共享工作。负责全县航空航天遥感影像数据的统一获取、处理、提供。承担职责范围内时空大数据和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工作。

15、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细化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自然资源国际合作与交流,拟订全县对外合作的自然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

16、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县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工作。

17、根据授权,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落实上级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8、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21、职责调整。

①将有关组织编制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水、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入县自然资源局。

②将有关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划入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将有关农田整治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将有关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划入县应急管理局。将有关地质公园管理职责划入县林业局。

(二)内设机构

内设股室9个,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自然资源监察办公室)、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建设项目规划股)、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县政府测绘管理办公室)、耕地保护监督股、矿业权管理股(地质勘查和生态修复股、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人事股(直属机关党委办);二级机构2个,分别为:地质灾害应急中心、测绘队;直属单位5个,分别为:征地拆迁事务中心、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土地储备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执法监察大队;派出自然资源中心所9个,分别为:油麻自然资源中心所、马田自然资源中心所、高亭自然资源中心所、湘阴渡自然资源中心所、便江自然资源中心所、金龟自然资源中心所、柏林自然资源中心所、鲤鱼塘自然资源中心所、龙形市自然资源中心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初预算数5,768.5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688.57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28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60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00.00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增加466.6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增加326.66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14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相应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768.5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2.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9.9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0.0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361.2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5.19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增加466.6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62.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2.6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325.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55.5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68.5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3,090.0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55.72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3年年初预算数为1,878.5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2023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60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级的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5.94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5.20万元,下降1.62%,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减少,相应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0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未增减变动,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预算

2023年我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1,786.46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1,024.45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768.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22.41万元,项目支出2646.16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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