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1-11-18 14:50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浏览量: 【字体:

  永兴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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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表

  4.支出总表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基本支出表

  8.项目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2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2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9.单位资金支出预算表

  30.政府采购预算表

  3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3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3.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推动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公路、水路及邮政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点布局,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发展。

  2.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铁路专用线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指导、监督、统筹协调交通运输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全县道路、水路运输执行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指导全县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和网约车行业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渔船检验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负责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交通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全县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执行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县重点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公路、水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应急处置协调工作,承担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8.制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0.协调垂直管理的铁路、民航、邮政等单位涉及本县相关工作,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

  12.统筹推进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综合执法的相关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有关职责分工。

  (二)内设机构:2022年度我局内设机构包括16个股室:办公室、财务审计股(处罚中心)、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计划基建统计股、科技信息安全股(交通战备股)、交通运输管理股、人事股、路政第一执法队、路政第二执法队、路政第三执法队、公路治超第一执法队、公路治超第二执法队、道路运输第一执法队、道路运输第二执法队、水路运输执法队、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执法队。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初预算数1674.5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674.5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补助0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增加757.5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增加757.56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加项目资金。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674.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9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9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461.6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9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预备费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转移性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增加757.56万元,主要是对应预算收入增加,其中:交通运输支出增加757.56万元,增加82.61%。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收入1674.5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928.6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9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745.8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2022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级的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7.48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1.23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9.5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预算:2022年我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177.4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6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674.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8.63万元,项目支出745.89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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