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城管综合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5-28 11:17 来源:县城管执法局 作者:曾玲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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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概括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2:收入预算总表

附件3:非税征收计划表

附件4: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二

附件5:支出预算汇总表

附件6: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附件7: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政府分类)

附件8: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附件9: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政府分类)

附件10: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11: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分类)

附件12: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附件13: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分类)

附件14:项目支出预算汇总表

附件15:项目支出预算汇总表(经济科目)

附件16: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经济科目)(A)

附件17: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经济科目)(B)

附件18: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经济科目)(C)

附件1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政府科目)(A)

附件20: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政府科目)(B)

附件21: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政府科目)(C)

附件22: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件2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经济分类)

附件2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政府分类)

附件25: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26: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科目)

附件27: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

附件28: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政府科目)

附件29: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行政事业性收费

附件30: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科目)

附件31: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专项收入

附件3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专项收入(政府科目)

附件33: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罚没收入

附件34: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罚没收入(政府科目)

附件35: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附件36: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政府科目)

附件37: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国有资源资产收入

附件38: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国有资源资产收入(政府科目)

附件39: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其他收入

附件40: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其他收入(政府科目)

附件41: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42: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科目)

附件4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4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科目)

附件45: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件46: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附件47:单位人员情况表

附件48:单位基本情况表

附件49:单位车辆情况表

附件5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基本支出)

附件5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项目支出)

附件52: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53: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核定县城管综合执法局本级编制数91名,其中行政政法编制0名,全额事业编制81名,差额编制10名,自收自支编制0名,工勤编制0名。现有在职职工94人(其中临时工88人),离退休11人。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政策规定;组织拟定及全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参与制定城市建设和管理各项专项规划;开展各项创建工作;指导乡镇城镇管理和城管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组织及指挥调度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专项活动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督查考核工作。

3.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对我县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七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负责城市管理依法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各项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容貌标准的执行;负责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运、倾倒、消纳等监管工作;负责渣土运输公司的监管和考核工作;督促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外包工作

6.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组织指导城市绿化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监督检查城市绿化规划的组织实施。

7.负责市政设施和公用事业管理;负责市政和公用设施日常维护的组织和监管工作;协助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作;负责城市燃气、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和特许经营监督。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内设机构:1.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设4个股室:①办公室(加挂计财股牌子);②人事股(加挂督察股牌子);③法规股(加挂行政审批股牌子);④市政公用股。

9. 二级机构:1.永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正股级事业单位;2.永兴县城市管理警察大队,正股级,实行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双重管理,行政工作由县公安局管理,日常工作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3.永兴县燃气服务中心,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正股级事业单位;4.永兴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正股级事业单位;5.永兴县基建渣土服务中心,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正股级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1.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级;2.二级机构:1.永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正股级事业单位;2.永兴县城市管理警察大队,正股级,实行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双重管理,行政工作由县公安局管理,日常工作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3.永兴县燃气服务中心,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正股级事业单位;4.永兴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正股级事业单位;5.永兴县基建渣土服务中心,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正股级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括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744.0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564.2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21.6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拨款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融资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58.24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6.1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88.6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纳入统计47.5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744.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44.04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预备费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转移性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收入较去年增加136.19万元,主要是对应预算收入增加,其中:城乡社区支出增加136.1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5.8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366.8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21.85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99.9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级的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0.1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8.3万元,上升2.9 %,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人员调整而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2.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8.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8年持平,主要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8.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 1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74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3.10万元,项目支出360.94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详见附件)

    县城管执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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