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2-08-01

2019年度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10-29 08:33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 作者: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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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组织实施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有关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有关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地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四)负责对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以及中央、地方有关专项资金、财政性资金安排提出意见,负责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生态环境领域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核,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七)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国家核与辐射安全政策、规划、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八)负责生态环境准入有关监督管理。按照有关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九)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及相关标准,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执法监测,配合协助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的组织实施。承担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警预测有关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市级生态环境监测网,统一发布有关生态环境报告和信息。

(十)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组织协调履行国家、省、市应对气候变化县内相关义务。

(十一)配合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促相关问题整改落实。

(十二)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并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负责生态环境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三)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贯彻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四)参与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交流,研究提出生态环境对外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幅减少进口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直至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建设美丽永兴。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协调和法宣股(加挂“自然生态保护股”牌子)、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股、执法一队、执法二队、执法三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本级以及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郴州市永兴生态环境监测站。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254.91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33.89万元,增长11.6%,主要是因为2018年结转项目资金较大。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358.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1.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4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204.51万元,减少13.1%,主要是因为项目拨款减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9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7.01万元;项目支出409.47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72.21万元,增长24.21%,主要是因为人员支出增加以及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2238.50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217.5万元,增长10.80%,主要是因为2018年结转项目资金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6.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72.21万元,增长24.21%,主要是因为人员支出增加以及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396.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1396.48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7.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2.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74.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 差旅费、 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2.28万元,支出决算为16.55万元,完成预算的74.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3.95万元,完成预算的65.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增加2.37万元,增长15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事权调整,公务接待活动增加,全年接待82批,406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6.28万元,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预算的77.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管理,与上年相比减少1.81万元,减少12.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车管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完善修订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资金,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同时,根据县财政要求,准时在我县政务网上对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进行公开,保证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4.7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2.95万元,增长32.6%。主要原因是:一是上年度因电费冲减后支出为零,二是本年工会费、差旅费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2019年部门决算表.XLS

郴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兴分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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