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水利局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1-04-07 14:55 来源:永兴县水利局 作者: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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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汇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9.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3.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0.项目支出预算汇总表

2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2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

24.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科目)

25.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2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27.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8.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

29.政府采购预算表

30.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录入表

31.三公经费支出

3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33.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核定永兴县水利局编制数100名,其中行政政法编制10名,全额事业编制52名,差额编制38名,自收自支编制0名,工勤编制0名。现有在职职工104人(其中临时工0人),离退休30人。

单位职责职能与构成: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水利政策和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县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联系全县水文工作。配合开展全县水文水资源监测和有关调查评价、信息发布等工作。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泊以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八)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九)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有关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定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协调推动水库移民对口支援等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监管。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人事股、水资源与水土保持股(行政审批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股(科技规划股、农村水利水电股)、河长制工作股(河湖管理股)、水旱灾害防御股(库区移民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316.82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54.7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763.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99.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补助199.00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6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减少500.9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增加50.52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减少161.48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优化项目支出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316.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1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9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2150.5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1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预备费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转移性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减少50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1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491.6万元。主要是细化、优化了项目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16.8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862.2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17.24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854.5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2021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级的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4.3万元,上升20%。主要是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增加工作任务,提升工作质量。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0.24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预算

2021年我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514.94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0.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31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2.28万元,项目支出1454.54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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