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5-28 11:26 来源:永兴县民政局 作者: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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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概括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2:收入预算总表

附件3:非税征收计划表

附件4:非税征收计划表

附件5: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二

附件6:支出预算汇总表

附件7: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附件8: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附件9: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政府分类)

附件10: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11: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分类)

附件12: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附件13: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分类)

附件14:项目支出预算汇总表

附件15:项目支出预算汇总表(经济科目)

附件16: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经济科目)(A)

附件17: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经济科目)(B)

附件18: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经济科目)(C)

附件1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政府科目)(A)

附件20: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政府科目)(B)

附件21: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政府科目)(C)

附件22: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件2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经济分类)

附件2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政府分类)

附件25: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26: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科目)

附件27: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

附件28: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政府科目)

附件29: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行政事业性收费

附件30: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科目)

附件31: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专项收入

附件3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专项收入(政府科目)

附件33: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罚没收入

附件34: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罚没收入(政府科目)

附件35: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附件36: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政府科目)

附件37: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国有资源资产收入

附件38: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国有资源资产收入(政府科目)

附件39: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其他收入

附件40: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其他收入(政府科目)

附件41: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42: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科目)

附件4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4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科目)

附件45: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件46: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附件47:单位人员情况表

附件48:单位基本情况表

附件49:单位车辆情况表

附件5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基本支出)

附件5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项目支出)

附件52: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53: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核定县民政局本级编制数51名,其中行政政法编制12名,全额事业编制39名,差额编制0名,自收自支编制0名,工勤编制0名。现有在职职工50人(其中临时工0人),离退休31人。

主要职责:

1、制定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全县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性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监督管理上级民政部门委托代管的其他社团;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社团的行政复议工作。

3、负责全县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拟定全县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政策,组织、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农村特困供养工作;承办和县财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监督检查救助资金的落实、使用和发放;参与制定住房、教育、司法救助和就业援助等相关政策;拟订特困供养政策;组织指导农村敬老院、五保之家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定工作。

5、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县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建议;指导贯彻实施基层贯彻实施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的法规、政策;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村(居)委会干部的培训工作,推动村(居)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制定社区工作及社会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城镇社区建设。

6、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政策,办理辖区内居民婚姻登记工作。

7、主管行政区划地名工作,负责组织地名管理法规的实施。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全县村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本行政区域内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与周边地区以及跨乡镇的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8、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等事项,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9、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众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协调落实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障政策;负责新办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核和报批;指导和监督社会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10、拟定福利彩票发行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发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级福利资金。负责查处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福利彩票市场秩序。

11、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殡葬改革法律、法规,推进殡葬改革。

12、负责实施国家有关儿童收养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13、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和处理无名尸体。

14、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15、负责全县革命老区开发项目的考察论证、评估审核、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内设机构:永兴县民政局共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社会事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县民间组织管理局、行政审批股)、社会救助管理股等6个职能股(室)。所辖永兴县福利院、永兴县殡葬管理所等2个二级机构实行独立预(核)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县局机关本级及因机构改革并入我单位的永兴县老龄办公室。所辖永兴县福利院、永兴县殡葬管理所等2个二级机构实行独立预(核)算,不纳入永兴县民政局本级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三、部门收支概括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9146.5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291.6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拨款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999.24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融资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855.68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减少7878.0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减少4719.96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减少2010.29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融资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减少1147.8万元。变动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项目支出中的人员补助减少等。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9146.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46.5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预备费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转移性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减少7878.05万元。变动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项目支出中的人员补助减少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91.6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577.9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4.02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713.6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级的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2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2.8万元,上升21.17%,主要是因为人员调整增多而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2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2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5.5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4.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3.9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0.1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3 台,单位价值0.1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14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7.98万元,项目支出8568.55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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