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民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汇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9.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3.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0.项目支出预算汇总表
21.项目支出预算汇总表(经济科目)
22.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经济分类)A
23.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经济分类)B
2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经济分类)C
25.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A
26.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B
27.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政府预算经济分类)C
2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2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3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
31.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科目)
32.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3.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4.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35.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
3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3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38.政府采购预算表
39.政府购买服务支出录入表
40.三公经费支出
4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4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核定永兴县民政局本级编制数50名,其中行政政法编制10名,全额事业编制31名,差额编制8名,自收自支编制0名,工勤编制1名。现有在职职工49人(其中临时工0人),离退休31人。
单位职责职能与构成:永兴县民政局(以下简称县民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革命老根据地经济开发促进有关工作。
(二)依法依规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有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社会救助政策、法规、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组织实施国家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县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组织、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工作。拟订本县行政区划发展规划;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辖区内行政区划调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有关政府派出机关设立、合并、撤销、更名、管辖范围确定和变更的有关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有关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图组织编制和地名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县中心城区门牌编制及住宅小区的命名工作;负责县中心城区道路、桥梁等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
(六)组织实施国家婚姻管理政策法规,推进全县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国家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服务规范,推进全县殡葬改革。组织、指导殡葬监督执法工作和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组织实施国家养老服务政策、法规、标准,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有关救助工作。
(九)组织实施国家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法规,统筹推进全县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组织实施国家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法规、标准。健全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实施国家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法规,监督管理全县慈善活动,指导全县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社会救助股
(三)社会组织管理股
(四)规划财务股。
(五)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股
(六)社会事务股
(七)养老服务股。
县民政局机关核定编制11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暂保留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待空编后予以核销。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正股级领导职数7名(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由股室负责人兼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本级及因机构改革并入我单位的永兴县殡仪馆。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782.0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3082.1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8.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2.3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666.04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3.50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增加1635.5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增加209.43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增加8万元。变动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中的人员增加、补助标准提高等。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782.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82.0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8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预备费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转移性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增加163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0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620.53万元。变动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中的人员增加、补助标准提高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90.1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593.0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6.3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0189.0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2020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主要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2020年本级的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8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4.46万元,下降19.74%。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2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9年下降3.98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三)一般性支出预算
2020年我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52.18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2.3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0.1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3台,单位价值0.1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782.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3.00万元,项目支出10189.08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