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永兴县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10-28 10:24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字体:

目  录

第一部分永兴县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永兴县民政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全县民政事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革命老根据地经济开发促进有关工作。

(二)依法依规对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有关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社会救助政策、法规、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组织实施国家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县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组织、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地名管理工作。拟订本县行政区划发展规划,按照有关规定,负责辖区内行政区划调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有关政府派出机关设立、合并、撤销、更名、管辖范围确定和变更的有关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有关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图组织编制和地名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县中心城区门牌编制及住宅小区的命名工作,负责县中心城区道路、桥梁等地名的命名、更名工作。

(六)组织实施国家婚姻管理政策法规,推进全县婚俗改革,指导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国家殡葬管理政策法规、服务规范,推进全县殡葬改革。组织、指导殡葬监督执法工作和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组织实施国家养老服务政策、法规、标准,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有关救助工作。

(九)组织实施国家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法规,统筹推进全县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组织实施国家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法规、标准。健全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实施国家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法规,监督管理全县慈善活动,指导全县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永兴县民政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事务股、养老服务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股、社会救助股、社会组织管理股等7个职能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永兴县民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永兴县民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1719.46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8052.4万元,增长减少54.02%,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职能化转。

2019 年度收入总计10664.71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3721.74万元,减少25.87%,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职能化转。2019 年度支出总计11054.75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4330.66万元,减少28.15%,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职能化转。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0664.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0664.71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收入减少3721.74万元,减少25.87%,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职能化转。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05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9.2万元;项目支出10225.55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比上年支出减少4330.66万元,减少28.15%,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职能化转。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21719.46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8052.4万元,增长减少54.02%,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职能化转。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054.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330.66万元,减少28.15%,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职能化转。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054.75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54.75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7.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6.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1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社保费等;公用经费211.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8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维修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2万元,支出决算为7.82万元,完成预算的95.3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71万元(公务接待80批,共计710人),完成预算的94.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建立了机关食堂,减少了在外招待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0.63万元,增长15.4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2万元,支出决算为3.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1台),完成预算的97.1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车平台用车,与上年相比减少0.15万元,减少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车平台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20〕39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6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指示,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聚焦精准扶贫、聚焦困难群众、聚焦群众关注,立足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较好地完成了自身职能作用。严控基本支出,特别是“三公”支出,努力完成各项专项资金的预算支出,全年50万元以上的专项资金共17个,除老年养护楼因移交银都集团外,其余16个都较好地完成了,取得了很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社会和受益对象满意率都达90%以上。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3.0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9.75万元,增长204.41%。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影响的职工差旅费、印刷费增加,职工福利工会费用增加,物业管理费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2.02万元,用于召开全县乡镇敬老院工作人员会议、城乡社会工作者业务会、全县民政工作会议等。人次数510人,招待费400元每桌。内容为敬老院消防安全、护理知识等;开支培训费0.26万元,用于干部职工到省市培训,人数5人,内容为业务工作;差旅费36.72万元,用于干部职工出差补助;印刷费20.29万元,用于表格资料打印;工会费39.17万元,用于干部职工福利;物业管理费37.46万元,用于机关院内“三创”;办公费32.41万元,用于办公用品、书报订阅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2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2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决算公开.xls

    2019年绩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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