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卫生健康局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1-11-17 09:20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作者:浏览量: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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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表

4.支出总表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基本支出表

8.项目支出表

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1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2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2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2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2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9.单位资金支出预算表

30.政府采购预算表

31.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3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3.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政策及国家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县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康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通报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4.拟定并组织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县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使用管理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临床用血管理规范、地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国家、省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政策。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9.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全县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有关统计调查。组织指导学习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11.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保健政策,负责全县保健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全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党和国家领导、省领导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股、规划发展与信息化股、爱国卫生工作股、财务股、体制改革和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疾病预防控制与职业健康股、医政医管股、基层卫生健康股、法规与综合监督股、妇幼老龄健康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宣传科教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初预算数13250.6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194.6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6056.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补助6056.00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预算增加227.1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增加414.11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减少600万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增加451.6万元,其他收入减少38.56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增加原因是乡镇卫生院差额补助增加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标准提高;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减少原因是社会抚养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3250.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090.0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5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预备费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转移性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增加227.15万元,主要是对应预算收入增加(减少),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233.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12.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和卫生健康支出增加原因是乡镇卫生院差额补助增加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标准提高;住房保障支出减少原因是2021年退休3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50.6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811.4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8.92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12439.1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2022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级的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2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27.96万元,下降25.1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1年预算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预算:2022年我单位一般性支出预算64.0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单位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3250.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1.42万元,项目支出12439.19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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