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永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概括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2:收入预算总表
附件3:非税征收计划表
附件4:非税征收计划表
附件5: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二
附件6:支出预算汇总表
附件7: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附件8: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附件9: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政府分类)
附件10: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11: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分类)
附件12: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附件13: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分类)
附件14:项目支出预算汇总表
附件15:项目支出预算汇总表(经济科目)
附件16: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经济科目)(A)
附件17: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经济科目)(B)
附件18: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经济科目)(C)
附件1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政府科目)(A)
附件20: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政府科目)(B)
附件21: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政府科目)(C)
附件22: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件2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经济分类)
附件2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政府分类)
附件25: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26: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科目)
附件27: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
附件28: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政府科目)
附件29: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行政事业性收费
附件30: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科目)
附件31: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专项收入
附件3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专项收入(政府科目)
附件33: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罚没收入
附件34: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罚没收入(政府科目)
附件35: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附件36: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政府科目)
附件37: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国有资源资产收入
附件38: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国有资源资产收入(政府科目)
附件39: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其他收入
附件40: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其他收入(政府科目)
附件41: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42: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科目)
附件4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4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科目)
附件45: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件46: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附件47:单位人员情况表
附件48:单位基本情况表
附件49:单位车辆情况表
附件5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基本支出)
附件5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项目支出)
附件52: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53: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核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编制数14名,其中行政政法编制6名,全额事业编制8名,差额编制0名,自收自支编制0名,工勤编制0名。现有在职职工14人(其中临时工0人),离退休0人。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我省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县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全县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和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县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县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内设机构(个数及名称):3个,分别是办公室、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包括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括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4755.5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拨款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755.57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融资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新增单位,无可比性。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4755.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7.8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7.7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预备费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转移性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新增单位,无可比性。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 0 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级的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新成立的单位,没有与往年比较。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 0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规范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无一般公务用车。新成立单位,尚未形成固定资产。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75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万元,项目支出4755.57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