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商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概括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附件2:收入预算总表
附件3:非税征收计划表
附件4: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二
附件5:支出预算汇总表
附件6: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
附件7: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政府分类)
附件8: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附件9: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政府分类)
附件10: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
附件11: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政府分类)
附件12: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附件13: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分类)
附件14:项目支出预算汇总表
附件15:项目支出预算汇总表(经济科目)
附件16: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经济科目)(A)
附件17: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经济科目)(B)
附件18: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经济科目)(C)
附件19: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政府科目)(A)
附件20: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政府科目)(B)
附件21: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政府科目)(C)
附件22: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件2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经济分类)
附件2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分类汇总表(政府分类)
附件25: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26:经费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科目)
附件27: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
附件28: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政府科目)
附件29: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行政事业性收费
附件30: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科目)
附件31: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专项收入
附件3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专项收入(政府科目)
附件33: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罚没收入
附件34: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罚没收入(政府科目)
附件35: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附件36: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政府科目)
附件37: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国有资源资产收入
附件38: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国有资源资产收入(政府科目)
附件39: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其他收入
附件40: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其他收入(政府科目)
附件41: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42: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科目)
附件4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4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科目)
附件45:政府采购预算表
附件46: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附件47:单位人员情况表
附件48:单位基本情况表
附件49:单位车辆情况表
附件50: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基本支出)
附件51: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项目支出)
附件52:专项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53: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核定县商务局本级编制数46名,其中行政政法编制31名,全额事业编制14名,差额编制0名,自收自支编制0名,工勤编制1名。现有在职职工46人(其中临时工0人),离退休51人。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省、市、县关于发展外向型经济,加快招商引资等方面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相应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二)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拟订全县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及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起草全县商品流通和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实施细则和市场准则;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对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和对成品油进行监督管理。
(五)拟订和执行全县外贸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发展战略;组织实施全县出口创汇工作;研究拟订提高全县出口产品质量,调整出口商品结构的发展规划,推动“科技兴贸,以质取胜”战略的实施。
(六)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配额招标政策,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上报、下达和组织实施及配额、许可证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负责全县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有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全县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八)负责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全县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管理工作;承担国际组织对我县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负责全县国际经济援助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参加省市举办的内外贸易促销活动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活动;指导和协调以永兴县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内外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负责全县对外招商活动的归口管理,组织和参与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各类招商活动;负责境内外投资者的接待、洽谈、考察等组织工作。
(十)负责组织收集对外招商项目,组织建立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收集、发布信息,对外推介、引进项目。
(十一)负责在依法受委托的审批权限范围内审查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督促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合同、章程的情况。
(十二)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对全县招商引资有关文件及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组织对全县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单位的考核,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奖惩建议。
(十三)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协调处理招商引资项目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县招商引资统计工作,督查、调度和通报全县招商引资及项目进展情况。
(十四)负责全县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县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指导全县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兴县商务局内设办公室、市场秩序股(行政审批股)、产业发展股(对外经济合作股、对外贸易股)、投资联络股(外商投资管理股)、市场运行调节股(安全股)、商贸服务股(电子商务股)、粮油政策法规监督检查股、财会审计股、人事股、纪检监察室等10个股室,下设永兴县投资促进事务局、县商务行政执法稽查大队、县粮食调控储备服务中心等3个二级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1.县商务局本级;2.永兴县投资促进事务局、县商务行政执法稽查大队、县粮食调控储备服务中心等3个二级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括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685.20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12.2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8.00万元;其他收入60.00万元;上年结转5.00万元。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13.4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减少78.46万元,其他收入增加60万元,上年结转增加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685.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5.20万元。较上年减少13.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13.4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0.2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563.5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 9.89 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56.7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级的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9.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0.2 万元,上升17 .35%,主要是单位调整,人员调动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4.8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4.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28 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预算减少28万元,单位拟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管理,压缩三公经费。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无公务用车。单位价值0.4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45台,单位价值5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3.50万元,项目支出121.7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一)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