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马田镇2016年部门预算单位输出报表

永兴县马田镇2016年部门预算单位输出报表

发布时间:2016-06-16 09:32 来源:马田镇 作者: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所属单位

所属部门7个,分别是政府办、计生办、民政办、综治办、安监站、城管办、环卫所。

(二)人员情况

行政编制61人、事业编制80人、工勤编制3人,合计编制144人。实有行政在职人员52人、事业在职人员98有、工勤在职人员5人,合计155人。

二、预算编制原则

(一)综合预算、科学精细原则。镇所属部门的各项收支纳入乡镇部门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加强乡镇部门预算“基础数据精细化、基本支出标准化、项目编制科学化、监督监管透明化”建设,科学有效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优化结构、保障重点原则。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严格按照保工资、保正常运转、保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序安排支出。偿债计划的制定要科学合理,每年偿还债务不得少于总负债的10%,直到负债全部消化为止。

(三)厉行节约、收支平衡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除法定支出和政策性支出按规定标准审核安排外,其他支出从严从紧审核安排。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按实际可用财力安排财政支出,不列赤字。

三、预算编制要求

(一)、预算编制程序及要求

2016年部门预算要严格按“两上两下”的程序编制,具体流程和时间安排如下:

1.“一上”阶段,财政部门下发初始数据,乡镇各部门结合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进行政策梳理和资金测算,编制上报各项基础数据。

2.“一下”阶段,财政下达部门预算“一下”控制数。

3.“二上”阶段,乡镇各部门反馈预算安排意见。部门根据乡镇财政所(分局)下达的预算控制数,核实各项收支项目,补充完善相关资料,认真编写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向乡镇财政所(分局)反馈预算安排意见,乡镇财政所(分局)审核、汇总和综合平衡后,提出乡镇部门预算(草案),按程序报乡镇政府审定后提请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4.“二下”阶段,乡镇财政所(分局)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部门预算后20日内将部门预算统一批复至乡镇各部门。

(二)、预算编制收支范围及要求

编制乡镇部门预算要做到“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乡镇部门对其预算负责;二是乡镇部门所有收支全部编入乡镇部门预算;三是要细化到具体的预算项目和相应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 收入预算

乡镇部门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乡镇及所属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非税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乡镇征收的非税收入全部纳入县级非税收入汇缴结算专户管理,切实推进全口径预算编制,要积极稳妥,真实准确,全面完整地反映部门所有收入,不得转移、隐瞒收入。

各部门组织的非税收入,要按收费项目进行细化,要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各部门应以本部门前两年政府非税收入平均数作为基数,并根据相关增减因素核定2016年部门非税收入计划。

2.支出预算

⑴.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照“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的分配要求,对乡镇所属单位实行分类管理的财政供给政策,优先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重点保证人员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确保机构的正常运转。

公用经费要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按照分类划档定员定额标准编制,具体包括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标准(仅为支出控制标准,不是经费供给标准)为:马田镇按实有在职正式职工不高于16740元/年·人的标准控制。

为便于“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在财政部门第一次下达的公用经费控制数内,各乡镇还需自行分解公务接待、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其他公用经费四项支出,一并编入部门预算上报财政部门。按照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对“三公”经费支出从严管理,2016年各部门安排的“三公”经费,根据“只减不增”的规定,原则上不得超过2015年预算数,不得调剂部门预算其他资金用于“三公”经费,确保“三公”经费决算数不超过当年预算数。

⑵.项目支出预算。要在保证基本支出预算后,结合部门职能和事业发展规划,按照轻重缓急和排序情况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按“视财力可能进行分配”的原则编制。一要提供申报依据。二要提供到项级的菜单式项目支出预算,包括具体的支出项目、准确的预算金额和资金来源结构,明确的绩效目标(只限于实行绩效评价的项目)。推行项目资金公示制。乡镇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要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确保乡镇项目资金公开透明,切实提高乡镇资金使用效益。

(三)、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都要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应当将政府采购项目和预算资金列出,详细填列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类型、配置标准、数量、单价等,并对采购依据详尽说明,不得编制无资金来源的政府采购预算。如一个项目含有部分政府采购项目,则须将属于政府采购的项目逐项列出。做到无政府采购预算不得进行政府采购,不得拨付采购资金。乡镇政府汇总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报县政府采购办备案。

四、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马田镇本年度预算总收入为3993.6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1053.7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157.2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76.96万元、上年结转335.7万元,比上年度预算总收入4783.95万元减少790.26万元,减少16.52%。

(二)支出情况

本年度支出预算3993.69万元,比上年度支出预算4783.95万元减少790.26万元,减少16.52%。

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为:

1、基本支出1341.3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95.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9.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4万元;

2、项目支出2620.81万元,包括:专项商品服务支出406.1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23.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万元、其他支出345.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专项)135.74万元、上缴上级支出31.5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6.1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0.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9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80.1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47.86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90.3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5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3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5.5万元。

(三)本预算收支平衡,不安排结余。

马田镇财政所

 

马田镇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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