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中共永兴县纪委、永兴县监察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8-30 10:42 来源:永兴县纪委、永兴县监察委员会 作者:黎娅 【字体:

第一部分 公开目录

目  录

一、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

四、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名词解释

九、部门决算公开的表格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中共永兴县纪委、永兴县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人员情况

1、主要职责

1.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省、市纪委有关文件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加强党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3)负责对党员的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4)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5)协助县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6)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各种制度。(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县委组织部对乡镇纪委和县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任免。指导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8)承办县委和市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2.根据永编发〔2018〕2号文件规定,永兴县监察委员会的职能是: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2、人员情况

永兴县纪委、县监委是行政单位,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委的核定编制数89名,其中行政编87名,工勤编2名;年末实有在职人数为88人,其中行政人员86人,工勤人员2人,在职人员控制率为98.87%;退休人员13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永兴县纪委、县监委是行政单位,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为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内设机构如下:

1.县监委领导班子职数与县纪委领导班子职数保持一致,均为9名。县纪委(县监委)领导职数核定为11名:纪委书记(监委主任)1名,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3名,纪委常委5名其中兼任监委委员3名),专职监委委员2名。

2.根据永编发〔2018〕2号文件规定,县纪委(县监委)此次改革后增加内设机构3个:第五纪检监察室(加挂永兴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办公室牌子)、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调整后,县纪委(县监委)共设立内设机构12个,即: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第一、二、三、四、五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案件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共24名(每个机构均为1正1副)。

3.县纪委派驻同级党和国家机关等纪检组统一调整设置为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为县纪委(县监委)派出机构。县纪委(县监委)共设立10个纪检监察组,均为副科级,合计核定行政编制40名(4名/组),共核定领导职数20名(每个组均为1正1副)。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派出机关授权对派驻的部门、单位及其管理的行业、系统实施有关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1035.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5.6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收入增加441.9万元,增长74.4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永兴县检察院转隶13人到本单位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的增加,使我委的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收入自然增长。2、永兴县检察院调剂两台车辆给我委使用,增加了三公经费中的公务用车维护费用。

2018年度支出合计986.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6.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306.36万元,增长4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永兴县检察院转隶13人到本单位以及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的增加,使我委的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支出自然增长。2、永兴县检察院调剂两台车辆给我委使用,增加了本年度公务用车维护费用。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6.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84.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356.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②项目支出:支出0万元。

四、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6万元,比2017年增加135.64万元,增长205.6%。不要包括:人员经费,变动主要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本委人员的增加使本年度机关各项运行经费支出出现自然增长。

五、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7万元,支出决算为16.83万元,完成预算的4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5台),完成预算的9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2万元(公务接待29批,共计116人),完成预算的9%。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了委局的“三公”经费开支;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11.41增加5.42万元,增长47.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03万元,增长6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1万元,降低27.35%。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我委的政府采购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包括办公电脑、办公室的空调配置、车辆加油及保养及其他一些办公用品的购置。2018年我委政府采购支出决算为29万,其中:货物类支出29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X%,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房屋519.2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519.2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车辆5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台,其他用车0台),设备0台套,专用设备0台套。

3、部门决算分析。在决算编制过程中,我们认真编制了决算报告,但由于思想观念、编制水平、分析能力与财政财务管理的要求存在差距,而且编制报表时间紧张,我们把重点放在报表编制上,只注重报表数据的平衡关系、钩稽关系,对决算反映的预算执行情况缺乏深度分析,没有把决算的结果用于指导单位财务管理工作。

4、提出改进措施。在下年度的决算编制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做好年终的各项财务基础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内容完整,使决算报告真实反映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再加强决算报告分析工作,充分利用决算数据,分析部门经济活动进行,为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和执行管理提供支撑,为部门绩效评价提供依据,为单位领导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以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有关文件精神,努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加强了委局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确保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安全运行,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理性;二是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9〕29号)相关文件精神,我委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综合得分96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表格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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