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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决算公开

永兴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8-29 08:56 来源:县纪委 作者: 【字体:

 

第一部分  永兴县纪委监察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省、市纪委有关文件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加强党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3)负责对党员的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4)负责检查并处和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5)协助县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6)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各种制度。(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县委组织部对乡镇纪委和县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任免。指导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8)承办县委和市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行政监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国务院、监察部和省、市、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领导全县的行政监察工作,并负责向县政府报告工作。(2)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县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干部、乡镇人民政府的国家公务员以及任命的其他人员、县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命令的情况。(3)调查监察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其作出行政处分。(4)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督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县直单位监察室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任免和培训。(6)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监察局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依据上述职责及中央、省市县纪委监察局三转方案的要求,永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永编发〔2015〕8号文件对永兴县纪委监察局监察局的内设机构及职责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永兴县纪委监察局监察局机关设9个职能部室和机关党总支,依次为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室、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第二部分  永兴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永兴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永兴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为635.87万元,较去年增加156.27万元,支出决算为542.95万元,较去年增加61.95万元。

二、关于永兴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决算为635.87万元,由纪检监察事务的行政运行经费构成,行政运行经费占比100%。

三、关于永兴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决算为542.95万元,由纪检监察事务的行政运行经费构成,行政运行经费占比100%。

四、关于永兴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为635.87万元,较去年增加156.2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24.14万元,较去年增加43.14万元。

五、关于永兴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为524.14万元,较去年增加43.14万元,增长9%。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由基本支出决算构成,基本支出决算占比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9.65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了委局的支出,缩减了各项成本。

六、关于永兴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决算由人员经费决算和公用经费决算构成,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决算336.33万元, 占基本支出决算64%,公用经费支出决算187.82万元,占基本支出决算36%。

七、关于永兴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7万元,支出决算为30.56万元,完成预算的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9.35万元,完成预算的84.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21万元,完成预算的46.7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了委局的“三公”经费开支;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 年增加1.66万元,增长5.74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95 万元,增长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9万元,下降10.32 %。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2015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的维护成本有所增加,但在指标控制范围之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6台;国内公务接待200批,共计800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

八、关于永兴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发生。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机关(或单位)运行经费支出182.8万元,比2015年增加8.85万元,增长5 %。变动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委局新增金纪工程项目使邮电成本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5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无。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6年以来,我委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有关文件精神,努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加强了委局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确保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安全运行,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理性;二是重新修订并印发了《永兴县纪委监察局监察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了经费审批程序,确保了委局的各项工作的高效有序运转。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按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204类):是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3.教育支出(205类):是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206类):是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是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是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是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是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212类):是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0.农林水支出(213类):是指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214类):是指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类):是指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4.金融支出(217类):是指金融方面的支出。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是指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221类):是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2类):是指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18.其他支出(229类):是指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三、支出科目(按经济科目分类)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永兴县纪委监察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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