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纪委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6-16 09:12 来源:县纪委 作者: 【字体: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省、市纪委有关文件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检查的指示、决定,领导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加强党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情况。(3)负责对党员的纪律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4)负责检查并处理全县各级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5)协助县委组织、协调、指导各执法、执纪、监管部门开展反腐败斗争。(6)调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研究党风党纪问题,建立健全党内各种制度。(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县委组织部对乡镇纪委和县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任免。指导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8)承办县委和市纪委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行政监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监察委员会和省、市、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领导全县的行政监察工作,并负责向县政府报告工作。(2)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县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干部、乡镇人民政府的国家公务员以及任命的其他人员、县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命令的情况。(3)调查监察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命令的情况以及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其作出行政处分。(4)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督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县直单位监察室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调整、任免和培训。(6)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监察局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依据上述职责及中央、省市县纪委监察局三转方案的要求,永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永编发〔2015〕8号文件对永兴县纪委监察局的内设机构及职责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永兴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设9个职能部室和机关党总支,依次为办公室、组织部、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永兴县纪委监察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永兴县纪委监察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以及对市县转移支付的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及公共安全支出,也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等支出。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645.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5.1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31.39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增加了监察局家属楼护坡工程专项经费。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645.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5.1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31.39万元,主要是本年度增加了监察局家属楼护坡工程专项经费项目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45.1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44.9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00.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永兴纪检监察网专项经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网站工作人员经费、硬件软件更新及打印机墨粉等方面;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工作经费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17个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方面;案件查办专项经费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查办大案要案、其他违纪违法案件、问责案件等方面;县雁过拔毛整治专项经费支出13.2万元,主要用于雁过拔毛专项整治工作等方面;监察局家属楼护坡工程专项经费支出14万元,主要用于家属楼护坡工程款方面;县作风办治陋习树新风活动经费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治陋习树新风活动支出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6.98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8.11万元,下降26.7%。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7.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公务用车运行费9.7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20.1万元,主要是委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委局的“三公”经费以及公务用车的缩减。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永兴县纪委监察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9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项目支出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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