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县委办2018年预算公开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04 10:56 来源:县委办 作者: 【字体: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工作职能职责

永兴县委办公室是行政单位,部门职能为:一是围绕县委工作部署,对涉及全县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党的自身建设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县委科学决策提出建议、预案和依据;二是负责全县性重大活动及会议的准备和组织协调工作;三是负责县委文件和县委领导同志文稿的起草、校核、印发工作、负责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四是研究、审核县直部门、各乡镇党委向县委的请示,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委领导审批;五是及时、准确、全面的向上级报送信息,反映有关动态;六是负责党的方针、上级党委和县委重要工作部署、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批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七是负责县委值班工作;八是负责牵头组织全县两个文明建设目标管理年度考核;九是负责本县党政系统机要密码通信和密码管理;十是负责全县保密工作的规划、宣传教育、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和泄密案件查处工作;十一是负责上级领导同志来本县视察政务活动安排和接待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内设8个科室。核定编制数60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35名。单位实有在职人员70名(含非统发1人,不含借调人员),离退休人员22名。8个科室分别为县委机要(保密)局、县委督查室、县委政研室、信息室、文秘室、县委行政科、应急(值班)室、会堂办。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预算总收入1231.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84.2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4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1231.25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1231.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5.5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5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53.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751.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53.91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15.03万元),项目支出325.7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178.7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1.2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905.5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25.7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大的项目支出主要有:物业管理费支出支出37万元、招商引资经费110万、县委机关巡逻队工资以及社会保障经费52.8万、县委机关食堂改造经费68.54万。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9.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3.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1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3.0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46.5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1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33.47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5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我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目标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评方式,对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形成了评价结论。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是指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5.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项目支出见附表。

县委办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xls

县委办2018年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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