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中共永兴县委政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8-29 10:59 来源:永兴县委政法委 作者: 【字体:

第一部分 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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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机构、人员情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预算执行情况及分析

四、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名词解释

十、部门决算公开的表格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主要职责、人员情况

中共永兴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三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执法监督室、政工室,归口管理一个正股事业单位即永兴县维稳调处中心。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全县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提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三)检查全县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四)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全县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五)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六)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七)协助县委和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八)参与查处政法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九)办理党委及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人员定编24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4人;实有人数24人,其中行政9人,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4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下设三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执法监督室、政工室,归口管理一个正股事业单位即永兴县维稳调处中心。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年收入1018.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8.20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收入增加473.02万元,增长4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任务增加。

2018年度支出合计95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90万元;项目支出640.79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393.15万元,增长4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7.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9.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68.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②项目支出:

网格化管理经费支出131.13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社区管理模式和体系,健全社区服务网络,激活社区资源,延伸和拓展社区工作内容,实现“社区管理网络化、社区服务多样化、平台建设信息化”的社区建设新格局。

扫黑除恶专项经费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为2020年取得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打下坚实的基础。

民调专项经费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为切实做好省、市民调的相关工作,确保我县取得好的成绩。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304.66万元,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和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的部署,以理念、制度、机制、方法创新为动力,以网格化、信息化、法治化、实名制为重点,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努力实现从被动应对处置向主动预测预警预防转变,深入推进平安永兴、法治永兴、过硬队伍建设,努力开创综治工作新局面,为加快“五个永兴”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四、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68万元,比2017年减少26.92 万元,降低39%。变动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降低成本.

五、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77万元,支出决算为3.20万元,完成预算的1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 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0台),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0万元(公务接待50批,共计200人,完成预算的24%。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取消了车子费用;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2.64万元,下降45.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减少2.64万元,降低45.2%。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房屋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车辆0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0台),设备0台套,专用设备0台套。

3、部门决算分析。本单位决算编制、送审、批复、公开中存在的不足: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偏差的情况。

4、提出改进措施。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

2、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郴州市委“九条规定”以及县委“十项规定”,建立本院“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年终前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3、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

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4、决算数据与账簿数据做到一致。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运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 2018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9〕29号)相关文件精神,我委从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等五方面入手,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表》,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地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综合得分98分。

民调项目自评:2018年度民调工作有序运行,民调工作站稳了全市第一方阵。达到了绩效目标要求,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各项指标名列前茅,确保了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不断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综合测评,2018年度民调工作绩效分值为98分,综合评价为优秀等次。

网格化管理项目经费自评:永兴县2018年度118.8万元网格化工作经费已完成绩效报告。全年任务圆满完成,资金拨付按时足额到位,确保队员工资按时发放。有效提升县城所有社区网格服务管理水平,综合评价情况:达到优秀等次。

扫黑除恶工作:2018年度扫黑除恶工作有序运行,扫黑除恶工作站稳了全市前列。达到了绩效目标要求,确保了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不断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经综合测评,2018年度扫黑除恶工作绩效分值为97.26分,综合评价为优秀等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表格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县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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