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中共永兴县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决算公开

中共永兴县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8-28 09:07 来源:县政法委 作者: 【字体: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永兴县委政法委员会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三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执法监督室、政工室,归口管理一个正股事业单位即永兴县**调处中心。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全县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的政法工作提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必要时直接参与影响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3.检查全县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全县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协调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6.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改革和加强政法工作。

7.协助县委和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8.参与查处政法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响的违法违纪案件。

9.办理党委及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下设三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执法监督室、政工室,归口管理一个正股事业单位即永兴县***调处中心。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收支情况

上年结余137.13万元,本年收入588.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8.09万元),本年支出577.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36.45万元),年末结余147.58万元。

(二)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1.21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的32.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4台),完成预算的7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8批,共计228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10.7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是我委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的支出,大部分招待用餐是在县委食堂和公安局食堂用餐,费用下降较大,2016年只完成预算的10.77%;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4万元,下降5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减少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83万元,减少5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7万元,降低51.97%。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5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是我委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的支出,大部分招待用餐是在县委食堂和公安局食堂用餐,费用下降较大。

(三)其他重要事项

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度机关(或单位)运行经费支出280.68万元,比2015年195.9万元增加 84.78万元,增加43.28 %,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归口管理的一个正股事业单位即永兴县***调处中心招考了6人,造成的人员经费增加;二是人员正常工资调增,也造成了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是部门人员增加、调整,添加办公设备相关采购。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在资金使用上,本委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资金,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同时,根据县财政要求,准时在我县政务网上对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5.部门决算分析

我委决算编制、送审及时,能按决算批复进行及时公开,但因财务管理人力不足,造成不能在第一时间进行公开,财务工作不完全规范,有待加强。

6.提出改进措施

充实财务管理人力,保证下年度能按时按质完成本单位的预算和决算编制工作。

四、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支出科目(按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204类):是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三)支出科目(按经济科目分类)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永兴县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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