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04 09:29 来源:县委编办 作者:许孔玉 【字体:

一、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是行政单位,部门职能与构成:

(一)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总体方案;

(二)拟订全县乡镇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

(三)拟订全县各级行政编制分配方案;

(四)负责县直党政机关各部门、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组织实施;

(五)审核县直党政机关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六)审核县直事业单位及县直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配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七)协调县直党政群机关各部门之间、县本级与乡镇之间的职责调整与分工;

(八)负责开发区管理机构的机构编制事项;

(九)负责组织实施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

(十)负责全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能确认的审核工作。

(十一)拟订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推行、维护和管理;

(十三)负责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空编使用核准和人员出入编审核登记工作,审核纳入县级财政统发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性质、数量、实有人数和领导职数,负责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编制审核;

(十四)组织协调全县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发布相关统计信息。

(十五)监督检查全县各级行政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方案、县直党政机关各部门“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十六)负责机构编制“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

(十七)对全县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清查。

(十八)建立和完善管理配套制度。

(十九)做好简政放权工作。

(二十)推行联合审批机制。

(二十一)探索转变审批方式。

(二十二)加强监督检查。

(二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本级管理范围内事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注册,核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十四)依法保护全县核准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协助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宜;

(二十五)会同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全县事业单位落实登记管理法规、规章情况,依法查处事业单位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六)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制度;

(二十七)负责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承办有关登记管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

核定编制数16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7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5名,离退休人员3名。

二、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预算总收入202.4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202.4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202.46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20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9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52.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152.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3.06 万元),项目支出31.5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31.5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4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公务接待费4.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公务接待费4.4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 0万元。

项目支出见附表。

县编办.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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