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中共永兴县委巡察办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05 09:00 来源:县委巡察办 作者: 【字体:

    一、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县委巡察办是行政单位,部门职能:

(一)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上级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二)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制定巡察工作标准,规范巡察工作流程,完善巡察工作评价机制,

(四)负责对巡视工作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

(五)承担巡察工作调查研究、制度建设、服务保障工作。

(六)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形成专题报告,为县委决策服务。

(七)对县委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办。

(八)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九)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人员的举报和反映,提出处理意见。

(十)负责巡察信息处理和对外宣传公开工作。

(十一)办理县委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设综合室、联络室和督查室3个内设机构。

核定编制数16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0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6名,离退休人员0名。

二、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预算总收入452.6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52.6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452.68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45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6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68.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8.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168.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8.80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3.38 万元),项目支出255.0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255.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县委巡察办为2018年新纳入管理的预算单位。

三、预算绩效管理及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我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目标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办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评方式,对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形成了评价结论。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5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项目支出见附表。 

县委巡察办.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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