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12 16:33 来源:县教育局 作者:县教育局 【字体:

永兴县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说明

一、永兴县教育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拟定地方性教育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教育工作,全面负责全县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和规划指导工作;组织执行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工作,组织执行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

5、统筹指导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6、统筹归口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订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港澳台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县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指导、管理全县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7、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及贫困地区的教育援助。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9、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教师综合素质与工作绩效考核、表彰奖励;合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编制标准和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工作。

10、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图书、教育技术装备和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系统勤工俭学工作。

11、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

12、统筹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县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普通话测试工作。

13、统筹管理各级各类招生考试和普通中学会考、学业水平测试等工作,参入拟定毕业就业政策,审查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指导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14、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会工作。

15、组织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和稳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学校的突发事件。

16、负责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小学、初中的审批及高中的申报工作。

17、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级单位共六个:

(一)县教育科学研究室

(二)县电化教育馆

(三)县教育技术装备站(加挂县勤工俭学管理站牌子)

(四)县教育招生考试院(加挂永兴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办公室牌子)

(五)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加挂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牌子)

(六)县学前教育服务中心

内设机构共八个:

(一)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

(二)人事股(加挂教师工作股、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三)基础教育股(加挂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牌子)

(四)计划财务股(加挂社会力量办学股、县学生资助服务中牌子)

(五)审计股

(六)安全稳定股

(七)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加挂民办教育股、行政审批股牌子)

(八)教育督导室

各学校(40所):

永兴县马腾学校、永兴县三塘乡中心学校、永兴县油麻乡中心学校、永兴县悦来镇中心学校、永兴县洋塘乡中心学校、永兴县马田镇中心学校、永兴县高亭镇中心小学、永兴县复和镇中心学校、永兴县油市镇中心学校、永兴县湘阴渡镇中学、永兴县湘阴渡中心小学、永兴县便江镇碧塘中心学校、永兴县第五中学、永兴县鲤鱼塘镇千冲学校、永兴县大布江乡中心学校、永兴县龙形市乡中心学校、永兴县七甲乡中心学校、永兴县黄泥镇初级中学、永兴县黄泥镇中心小学、永兴县香梅中心学校、永兴县太和镇中心学校、永兴县柏林镇中心学校、永兴县柏林镇洞口学校、永兴县樟树镇中心学校、永兴县金龟镇中心学校、永兴县便江镇城郊学校、永兴县塘门口镇中心学校、永兴县湘永学校、永兴县碧水小学、永兴县朝阳实验小学、永兴县红旗实验小学、永兴县水南小学、永兴县实验中学、永兴县先锋小学、永兴县胜利小学、永兴县龙山小学、永兴县文昌中学、永兴县五星学校、永兴县童星学校、永兴县银都实验学校。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60609.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57212.4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3397.18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17年度支出合计60609.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03.03万元;项目支出7206.59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212.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604.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6401.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②项目支出:合计7206.59万元

教育管理事务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管理事务专项支出;

学前教育项目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专项支出;

小学教育项目支出1037.99万元,初中教育项目支出3548.6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等各项专项支出。

农村小中学校舍建设项目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进行校舍改造及维修等专项支出;

农村小中学教学设施项目支出585万元,主要用于改善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条件,进行教学设备的更新和维修等专项支出;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0.88万元,支出决算为56.71万元,完成预算的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0台),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6.71万元(公务接待1694批,共计13819人,完成预算的80%。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规范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标准及规模,做到同城不宴请,无三单不报销,做到不随意接待不超标准接待;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 年增加5.08万元,增长9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08万元,增长9%。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4.57万元,比2016年减少177.12万元,下降32.1%。变动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各项经费支出的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各部门经费支出,节约用水用电,取消公务用车。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本年度通过政府采购货物类1562万元,工程类1029.70万元,服务类0万元,共计金额2591.7万元。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房屋829383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61727平方米,业务用房535475平方米,其他用房180259平方米),车辆   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 0台),设备   19706台套,专用设备19978台套。

7、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完善修订了厉行节约、借款、报销、采购、会议、合同管理、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资金,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同时,根据县财政要求,准时在我县政务网上对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完成预算绩效考核。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均为优,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全部良好。

(二)部门决算分析。

对于决算编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及时处理、纠正并积极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进行编制、送审、批复、公开。

(三)提出改进措施。下一年度,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财务工作的管理,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做好预决算工作,确保预算准确、无误,并严格预算执行,确保财务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教育局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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