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教育局2016年决算公开

永兴县教育局2016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8-30 09:43 来源:县教育局 作者:县教育局 【字体:

永兴县教育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拟定地方性教育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以及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教育工作,全面负责全县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和规划指导工作;组织执行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工作,组织执行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

5、统筹指导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6、统筹归口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订全县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港澳台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县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指导、管理全县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7、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及贫困地区的教育援助。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9、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教师综合素质与工作绩效考核、表彰奖励;合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机构编制标准和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工作。

10、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研究、图书、教育技术装备和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系统勤工俭学工作。

11、组织、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

12、统筹管理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县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及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普通话测试工作。

13、统筹管理各级各类招生考试和普通中学会考、学业水平测试等工作,参入拟定毕业就业政策,审查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指导大中专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14、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会工作。

15、组织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和稳定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学校的突发事件。

16、负责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小学、初中的审批及高中的申报工作。

17、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级单位共六个:

1、县教育科学研究室(加挂永兴县教育学会牌子)

2、县电化教育馆

3、县教育技术装备站(加挂县勤工俭学管理站牌子)

4、县教育招生考试院(加挂永兴县招生考试服务中心牌子、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办公室牌子)

5、学前教育服务中心

6、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内设机构共十个:

1、办公室(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

2、人事股(加挂教师工作股、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3、基础教育股(加挂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

4、计划财务股(加挂社会力量办学股)

5、审计股

6、安全稳定股

7、教育督导室

8、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民办教育股)

9、行政审批股

10、各学校(39所):永兴县马腾学校、永兴县三塘乡中心学校、永兴县油麻乡中心学校、永兴县悦来镇中心学校、永兴县洋塘乡中心学校、永兴县马田镇中心学校、永兴县高亭镇中心小学、永兴县复和镇中心学校、永兴县油市镇中心学校、永兴县湘阴渡镇中学、永兴县湘阴渡中心小学、永兴县便江镇碧塘中心学校、永兴县第五中学、永兴县鲤鱼塘镇千冲学校、永兴县大布江乡中心学校、永兴县龙形市乡中心学校、永兴县七甲乡中心学校、永兴县黄泥镇初级中学、永兴县黄泥镇中心小学、永兴县香梅中心学校、永兴县太和镇中心学校、永兴县柏林镇中心学校、永兴县柏林镇洞口学校、永兴县樟树镇中心学校、永兴县金龟镇中心学校、永兴县便江镇城郊学校、永兴县塘门口镇中心学校、永兴县湘永学校、永兴县碧水小学、永兴县朝阳实验小学、永兴县红旗实验小学、永兴县水南小学、永兴县实验中学、永兴县先锋小学、永兴县胜利小学、永兴县文昌中学、永兴县五星学校、永兴县童星学校、永兴县银都实验学校。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上年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7893.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872.98万元),本年支出57893.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4872.98万元),年末结余 0万元。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87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60.43万元,占78%;项目支出12112.55万元,占22%。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60.4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971.07万元,占7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08.42万元,占17.32%;商品和服务支出5105.47万元,占11.94%,其他资本性支出275.46万元,占0.64%。

(三)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1.98万元,支出决算为51.63万元,完成预算的50.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0台),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6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674批,共计12181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50.63%。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规范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60万元,下降8.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60万元,降低8.18%。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5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标准及规模,做到同城不宴请,无三单不报销。

(四)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51.69万元,比2015年减少11.41万元,降低2.03%。变动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各项经费支出的审批制度。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年度通过政府采购货物类1077.75万元,工程类422.70万元,服务类0万元,共计金额1500.45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公务用车已上交至公车管理中心,没有保留公务用车;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也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完善修订了厉行节约、借款、报销、采购、会议、合同管理、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在资金使用上,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资金,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同时,根据县财政要求,准时在我县政务网上对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完成预算绩效考核。

4、部门决算分析

对于决算编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及时处理、纠正,并积极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进行编制、送审、批复、公开。

5、提出改进措施

下一年度,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强财务工作的管理,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做好预算工作,确保预算准确、无误,并严格预算执行,确保财务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四、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支出科目(按功能科目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支出科目(按经济科目分类)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五)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教育系统2016年度部门决算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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