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02 10:23 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浏览量: 【字体:

永兴县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工作职能职责

永兴县公安局是行政单位,核定编制数332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0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308名,离退休人员75名。部门职能为: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公安警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状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警务工作。

2.加强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订全县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3.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县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全县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4.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5.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7.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8.管理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9.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10.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1.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酒店做好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酒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12.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件,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警务保障室、行政审批股牌子)

2.政工室

3.纪检监察室(加挂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牌子)

4.法制大队(加挂信访室牌子)

5.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6.刑事侦查大队(加挂刑事技术室、物证鉴定室牌子)

7.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8.禁毒大队(加挂县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9.治安管理大队

10.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11.矿业治安管理大队(加挂县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县人民政府爆炸物品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其他:

1.拘留所

2.看守所

3.县森林公安局

4.12个派出所

城关中心派出所、马田中心派出所、油麻中心派出所、油市中心派出所、湘阴渡中心派出所、柏林中心派出所、金龟中心派出所、鲤鱼塘中心派出所、塘门口中心派出所、龙形市中心派出所、黄泥派出所、樟树派出所。

三、预算收支情况总体情况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预算总收入27407.0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321.2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7018.12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544.3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23.4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27407.07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2740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35.3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273.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4.0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17.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5066.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17.54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145.48 万元),项目支出19071.6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336.9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407.0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8335.3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9071.6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基本建设支出14686.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10万元,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2977.29万,债务还本支出80万元,其他支出51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9.9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公务接待费51.4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5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5.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 5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34.36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 55.86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079.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28.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496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88.64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我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目标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评方式,对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形成了评价结论。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是指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5.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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