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公安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说明

永兴县公安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说明

发布时间:2016-06-16 17:08 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 【字体:

一、永兴县公安局职能与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公安警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县的社会状况,组织、指导全县公安警务工作。

(二)加强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订全县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三)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县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全县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四)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五)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七)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八)管理县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九)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县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十)指导、监督全县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十一)负责对全县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对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十三)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四)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酒店做好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酒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十五)依法管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件,维护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

(十六)组织指导全县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十七)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八)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全县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二十)负责对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宣传。

(二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县公安局是行政单位,核定编制数335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0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320名,离退休人员87名。

三、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6年预算总收入11441.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721.3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4844.8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82.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92.9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11441.08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6年支出预算1144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2.1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180.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0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91.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2520.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91.87万元),项目支出6328.9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308.7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项目支出见附表:

公安局2016年度预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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