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民政局2016年决算公开
永兴县民政局2016年决算公开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制定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全县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性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监督管理上级民政部门委托代管的其它社团;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社团的行政复议工作。
3、负责全县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申报和褒扬革命烈士;负责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审核呈报全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评残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5、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伍义务兵、转业和退休士官、复员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建设与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
6、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济工作。组织核查、统计和发布灾情;申报、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负责管理、指导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
7、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的县级的保障金;审批全县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义卖等活动。
8、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村(居)委会干部的培训工作,推动村(居)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制定社区工作及社会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城镇社区建设。
9、指导婚姻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承办跨县及全县非农人口结婚登记和全县自愿离婚登记,制定并监督实施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10、主管行政区划地名工作,负责组织地名管理法规的实施。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全县村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本行政区域内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与周边地区以及跨乡镇的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11、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等事项,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12、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众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协调落实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障政策;负责新办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核和报批;指导和监督社会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13、拟定福利彩票发行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发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14、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殡葬改革法律、法规,推进殡葬改革。
15、负责实施国家有关儿童收养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16、负责收容遣送工作。
17、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18、负责全县革命老区开发项目的考察论证、评估审核、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19、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民政局内设办公室(加挂计财股牌子、加挂信息中心牌子)、优抚安置股(加挂县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救灾福利股、基层政权建设股、社会事务股、民间组织管理股(加挂县民间组织管理局牌子)等6个职能股(室)。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0212.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12.64万元),本年支出17460.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7460.22万元),年末结余2752.43万元。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9.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7.09万元,占58.7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93万元,占8.3%;商品和服务支出205.11万元,占28.89%。
(三)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3.47万元,支出决算为32.31万元,完成预算的9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3台),完成预算的1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7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20批,共计910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77%。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2.42万元,增加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42万元,增加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加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领导重视,严格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有关规定;二是防范措施到位,对超标准超规格接待的部分不予报帐;
(四)其他重要事项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3.16万元,比2015年增加190.46万元,增加42%。变动主要原因是2016年工资提标比例大。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11.68万元,用于办公用品采购和购买社会化服务。2016年政府采购决算11.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包括救灾1辆,救助1辆,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也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7〕346号)文件,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计划,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理支出相关资料,并根据各部门报送的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5.部门决算分析
一是对决算编制软件性能的使用掌握不够。二是信息公开专业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6.提出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决算编报工作质量。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公开。
四、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支出科目(按功能科目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支出科目(按经济科目分类)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五)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