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永兴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7-06-16 11:12 来源:县民政局 作者: 【字体:

一、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县民政局是行政单位,部门职能与构成:部门主要职责:

(一)制定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制定全县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县性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监督管理上级民政部门委托代管的其它社团;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社团的行政复议工作。

(三)负责全县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申报和褒扬革命烈士;负责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审核呈报全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评残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工作;承担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伍义务兵、转业和退休士官、复员干部、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建设与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

(六)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济工作。组织核查、统计和发布灾情;申报、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负责管理、指导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

(七)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的县级的保障金;审批全县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义卖等活动。

(八)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村(居)委会干部的培训工作,推动村(居)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制定社区工作及社会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城镇社区建设。

(九)指导婚姻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承办跨县及全县非农人口结婚登记和全县自愿离婚登记,制定并监督实施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十)主管行政区划地名工作,负责组织地名管理法规的实施。拟定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全县村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承办本行政区域内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与周边地区以及跨乡镇的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十一)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等事项,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

(十二)拟定和组织实施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工作;承担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众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协调落实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障政策;负责新办社会福利企业的审核和报批;指导和监督社会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十三)拟定福利彩票发行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组织发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十四)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殡葬改革法律、法规,推进殡葬改革。

(十五)负责实施国家有关儿童收养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十六)负责收容遣送工作。

(十七)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十八)负责全县革命老区开发项目的考察论证、评估审核、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核定编制数51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32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51名,离退休人员28名。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民政局内设办公室(加挂计财股牌子、加挂信息中心牌子)、优抚安置股(加挂县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救灾福利股、基层政权建设股、社会事务股、民间组织管理股(加挂县民间组织管理局牌子)等6个职能股(室)。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预算总收入17300.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794.8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7.3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3.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507.21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2988.08万元。

(二)支出预算:预算总支出17300.75万元,其中,预算收支平衡。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384.5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25.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9.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325.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6.06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6.50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16916.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6413.6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 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4.50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3.59万元,上升8.7%,主要原因是调资。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3.7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6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3.4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2.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16.43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3.5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我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目标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评方式,对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形成了评价结论。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县民政局.xls永兴县民政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doc1、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绩效目标表.doc21、优抚临时救助绩效.doc

2、优抚-“三属”绩效目标表.doc

3、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绩效目标表.doc

4、参战参试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绩效目标表.doc

5、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绩效目标表.doc

6、优抚-在职、在乡、人事、其它伤残绩效目标表.doc

7、义务兵优待金绩效目标表.doc

8、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金绩效目标表.doc

9、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绩效目标表.doc

10、特困供养机构经费和工资绩效目标表.doc

1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绩效目标表.doc

1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绩效目标表.doc

13、特困供养人员绩效目标表.doc

14、特困、低保、优抚对象参合补助绩效目标表.doc

15、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绩效目标表.doc

16、残疾人两项补贴绩效目标表.doc

17、孤儿津补贴绩效目标表.doc

18、城乡医疗救助绩效.doc

19、地名普查绩效.doc

20、临时救助绩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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