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县民政局预算公开数据及编制说明
2015年县民政局预算公开数据及编制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县民政局是行政单位。编制数51名,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39人。实际在职在岗50名。小车编制3辆,实际在用小车3辆。
二、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预算总收入14869.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923.1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2.00万元,其它收入54.7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751.35万元,上年结转3128.05万元。预算总支出14869.31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三、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预算支出总额14869.31万元。
基本支出288.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1.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5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74.40万元。
项目支出14581.08万元。其中专用商品和服务支出165.4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456.08万元,其它支出293.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专项)13666.11万元。
附件:1、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3、2015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永兴县民政局 2015年6月18日 附表1 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名称:永兴县民政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本年预算 项 目 本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 3923.14 一、基本支出 288.23 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12.00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11.88 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2.00 一般商品服务支出 74.40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95 四、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二、项目支出 14581.08 五、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其中:专项商品服务支出 165.40 六、其它收入 54.77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456.08 七、上级补助收入 7751.35 其它支出 293.49 其中:公共财政补助 7751.35 专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3666.11 政府性基金补助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八、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九、融资收入 五、上缴上级支出 六、政府调控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1741.26 本年支出合计 14869.31 九、上年结转 3128.05 七、结转下年 总 计 14869.31 总 计 14869.31 附表2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永兴县民政局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预算数 合 计 33.47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22.97 3、公务用车费 10.50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50 (2)公务用车购置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3 2015年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1 最低生活保障金 6595.00 城市低保2848万元,农村低保3747万元 2 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 2030.73 各类复退军人的定期定量补助 3 城乡医疗救助 1739.02 含支助参合参保340.37万元,优抚门诊补助48.65万元 4 农村五保供养支出 1477.00 含春节慰问金72万,集中供养日常用品购置100万 5 死亡伤残抚恤 545.34 三属抚恤77.6万元,伤抚抚恤467.74万元(其中代管人事评残抚恤82.6万元) 6 义务兵优待金 503.00 城镇兵12000元/人,农村兵5500元/人,西藏新疆新兵一次性奖金10000元/人 7 乡镇敬老院经费 306.08 工资157.08万元,办公费99万元,二次扩规50万 8 退役军人安置 283.60 自谋职业75万元,一次性经济补助136万元,技能培训60万元,待安置生活费12.6万元 9 城乡社区经费 254.49 城区社区10个162万元,乡镇社区22个92.49万元 10 城乡孤儿津补贴 193.20 农村散居的600元/人月,敬老院集中收养的1000元/人月 11 城乡临时救助 130.00 含流浪讫讨和艾滋病患者救助 12 军队退休人员退休金 40.00 退休金36万,其它退休费4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