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决算公开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8-29 08:51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字体:

第一部分 永兴县人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办法;组织起草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法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负责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审核纳入县级财政统发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永(回永)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组织拟订并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并落实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和企业职工分流安置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劳动法规的重大案件。

(十二)归口管理全县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十三)指导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的业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事务,共设15个股室(中心、局、院、队),即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股、人力资源开发与职业能力建设股、专技外专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社会保险股、基金监督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公务员管理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第二部分 永兴县人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永兴县人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收支情况

上年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992.6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2.6 万元),本年支出 807.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807.11万元),年末结余185.49万元。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81万元,占50.8%,项目支出397.3万,占49.2%。

二、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26.47万元,支出决算为 20.8万元,完成预算的 78.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2台),完成预算的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 183批,共计1638 人;国外公务接待0批,共计0人),完成预算的6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 年增加(或减少)5.3万元,下降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或减少) 0万元,增长(或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5.3万元,下降20%。2016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5年决算数的主要原因: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2016年度机关(或单位)运行经费支出 54.55万元,比2015年减少2.75万元,减少4.8%。变动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单位本年采购落实情况。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21.85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老化更新,仲裁院标准化建设设备购置。严格按照国有资管理和政府采购要求进行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辆2 辆。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也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年初预算绩效评价,在资金使用上,我局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资金,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五)部门决算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编制部门决算时存在重数据编制,轻财务分析的现象,对决算报表数据的深入分析和科学利用不够,以后要加强对财务人员培训,加强报表分析,促进财务数据在单位管理中的应用。

(六)改进措施。

下一年度,我局将更加严格审核决算编制数据,确保所有的报表及填报说明附表数据的完整;根据决算情况科学编制预算,提高年初预算编制准确率;按时按质完成决算的送审、批复及公开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按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204类):是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3.教育支出(205类):是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206类):是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7类):是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是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是指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8.节能环保支出(211类):是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212类):是指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10.农林水支出(213类):是指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214类):是指政府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类):是指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14.金融支出(217类):是指金融方面的支出。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是指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221类):是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2类):是指政府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

18.其他支出(229类):是指不能划分到上述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支出。

三、支出科目(按经济科目分类)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永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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