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人社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永兴县人社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总编制37名,其中:行政编制18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9名。2015年实有75人:正式在职职工42人(其中差额人员1名),临时聘请人员14人,离退休19人。
(二)车辆情况。县公车办核定该局车辆编制3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该局目前实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轿车)、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还未购置,暂时租用一辆车。
二、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一)预算收入情况:2015年预算总收入202.28万元。
1. 财政拨款(补助)154.28万元
2.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8万元;
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0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2014年预算总支出202.28万元
1. 基本支出63.61万元(38人*1.8万∕人*0.9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8(为临聘人员与差额拨款人员工资),一般商品服务支出49.8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4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
2. 项目支出138.67万元,其中包括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5万元,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经费12万元,人力资源市场建设20万元,信息网络专线费10.5万元,政府统筹3.19万元,非税收入成本14万元,基金征缴经费8.3万元,公益性岗位21.54万元,政策性住房资金0.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3万元;
(三)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5预算总收入202.28万元,预算总支出202.28万元,收支平衡。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2015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名称: 人社局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本年预算 |
项 目 |
本年预算 |
一、财政拨款(补助) |
154.28 |
一、基本支出 |
63.61 |
二、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18 |
1.工资福利支出 |
13.8 |
三、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30 |
2.一般商品服务支出 |
49.81 |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五、其他收入 |
二、项目支出 |
138.67 |
|
六、上级补助收入 |
|||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差额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五、上缴上级支出 |
|||
六、政府调控支出 |
|||
本年收入合计 |
202.28 |
本年支出合计 |
202.28 |
九、上年结转 |
七、结转下年 |
||
总 计 |
总 计 |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人社局 单位:万元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合 计 |
26.47 |
1、因公出国(境)费用 |
|
2、公务接待费 |
17.47 |
3、公务用车费 |
9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9 |
(2)公务用车购置 |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