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05 08:56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字体: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工作职能职责

永兴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是全额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十名,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6名,差额拨款全额保障1人,自收自支1人。单位实有在职人员8名,离退休人员2名。

部门职能与构成:组织开展人才流动,负责人事代理,为各类人才及用人单位提供社会化服务;负责人才信息网络的建设维护、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开发引进人才测评技术,开展面向社会的人才测评工作;承办“人才研究会”交办的工作,承担供求职登记、招聘洽谈、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工作,负责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授权,对全县人才流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发布用人单位的职业供求信息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组织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人员的业务培训。

二、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非税收入及其它收费项目,预算内容主要为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及档案维护费。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预算总收入83.6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5.19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8.4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83.64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8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9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74.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65.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2.7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本单位为新纳入预算单位,上年度无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1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2.4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7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为档案改版和整理费。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我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目标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中心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评方式,对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形成了评价结论。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6.单位运行经费: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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