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10-08 10:46 来源:永兴县国土资源局 作者: 【字体:

一、单位概况

永兴县国土资源局是行政单位,核定编制数235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164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219名,离退休人员21名。

(一)部门职能为:

根据中共永兴县委、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永兴县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永委〔2010〕16号)和中共永兴县委、永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兴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和通知》(永委〔2011〕17号),设立永兴县国土资源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职能及构成如下:

1、研究拟定全县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和测绘管理的政策规定、管理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工作;贯彻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定和办法。

2、贯彻实施农用地转用管理办法;负责城市和乡镇、村建设用地管理,指导村民建房用地管理;承办需报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查、报批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测绘法律、法规、规章和测绘政策;负责测绘行业管理;组织实施县本级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依法进行测绘登记;依法负责测量标志的管理和保护。

3、依法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矿产资源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4、拟定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政策和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工作;对耕地开发进行监督、检查、验收。

5、组织指导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及统计;组织实施土地确权,土地权属纠纷调查和土地权属管理,负责全县土地年度变更调查等工作。

6、承担土地利用和评价,检查各类建设用地利用实施情况,负责全县土地资产、土地市场管理监督及动态市场监测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土地资产、土地市场管理监督及动态市场监测监管工作,负责编制土地储备计划、土地使用权年度供应计划、出让方案、划拨方案、土地资产处置方案,承办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划拨、出让、转让、出租等具体工作,参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工作,承担节约集约用地评估,组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的测评,并按规定会审土地使用权价格,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组织发布土地供应信息。

7、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抵押和政策性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办法;负责土地资产和土地市场管理监督;承办土地资产处置、土地资产储备方案的审查;统一管理并组织实施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

8、指导县内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测评,审核土地评估机构资格,按规定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报县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

9、依法管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核登记发证和权属变更审核登记;依法组织实施对探矿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出让、转让工作;协助管理地勘成果、地质资料汇总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实施地质矿产勘查行业管理,对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组织开展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情况的年度检查;协助审核确认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

10、负责测绘行业管理,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全县性重大测绘项目、重大测绘科技项目。

11、管理县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永兴县行政区界线标准样图,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管理全县的国家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指导监督各类测绘成果的管理和测量标志的保护。

12、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协助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保护地质环境,参与具有重要价值的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的认定,按权限管理地质遗迹保护区。

13、负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全县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和测绘管理的法律夫和对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负责土地、矿产、测绘管理的动态巡查;负责土地、矿产、测绘管理的动态巡查;负责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对矿产品运输凭证的检查;负责移送涉及国土资源的犯罪案件和对土地违法责任人应给予纪律处分的国家人员。

14、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市场需求,拟定并实施有关土地收购储备规划、计划、方案;根据土地收购计划,统一收购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经营和管理由县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建设用地及无主土地,并纳入储备土地的范围;负责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及土地供应前期开发准备工作;管理、动作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对收购储备土地进行资金动作。

15、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土地征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集体土地的征收、征用及监督管理;负责被征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安置有关工作;负责征地补偿方案的拟定、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全县征地补偿标准的初审;负责全县集体土地拆迁工作的业务指导。

16、拟订县级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办法、规定;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监督,规范、监管不动产登记行为;牵头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指导开展不动产登记资料社会查询服务;拟订不动产确权、权属争议调处地方性政策;负责调处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后新产生的权属争议;承担涉及不动产登记信访工作。

17、依法统一受理永兴县行政区域内不动产权利登记事务;承担有关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统计分析、监测利用工作;做好不动产权籍管理和因不动产登记引起的不动产权属争议、纠纷调处工作;负责有关不动产登记档案的归集、管理工作;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资料社会查询、咨询服务;建立统一不动产登记管理信息平台,推进不动产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内设股室11个,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股)、法规监察股、建设用地测绘管理股、耕地保护规划股、土地利用管理股、地籍股、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股、地质环境储量勘查股、计划财务股、人事股、不动产登记管理股;二级机构5个,分别为永兴县国土资源测绘队、永兴县矿产资源开发综合服务中心、永兴县国土资源产权交易中心、永兴县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永兴县地质环境监测站;直属单位5个,分别为永兴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永兴县土地储备中心、永兴县征地拆迁事务中心、永兴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永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1个经济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7个国土资源中心所,分别为马田国土资源中心所、高亭司国土资源中心所、湘阴渡国土资源中心所、便江国土资源中心所、金龟国土资源中心所、柏林国土资源中心所、鲤鱼塘国土资源中心所。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2218.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18.3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度支出合计263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0.87万元;项目支出424.35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10.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62.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448.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②项目支出:

2017年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合同经费等项目支出424.35万元,主要用于合理确定我县年度储备土地总规模、存量建设用地储备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储备规模、前期开发规模、供应规模、临时利用计划、年度末储备土地规模等;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7.48万元,支出决算为49.64万元,完成预算的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2.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15台),完成预算的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64万元(公务接待62批,共计1863人,完成预算的95%。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9.16万元,下降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35万元,降低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84万元,降低42%。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8.14万元,比2016年减少91.87万元,降低17%。变动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各项资金的支出。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货物类135.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费类137.22万元。我局内部管理制度相对健全,指定了必要的采购人员,按规定对采购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采购价格、质量符合采购规定和需求,没有出现故意拖延或拒绝代理政府集中采购的事宜,不存在任何违规行为,我局全部政府采购项目依法实施采购,不存在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全部采购预算、计划编制、执行情况和采购方式的选择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没有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选择严格程序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政府采购。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房屋48121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   43261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用房4860平方米),车辆15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8台),设备22台,专用设备11台。

7、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我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目标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按照《永兴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函〔2018〕13号)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评方式,对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形成了评价结论。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撰写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评价工作组现场评价,通过现场勘查、查阅相关资料,结合自评报告和项目建设实际,按照评价指标对项目建设进行现场评价,结合现场评价,对搜集到的项目资料进行整理、核实、综合分析,对项目作出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绩效评价,出具评价报告,项目绩效自评98分,重点绩效评价92分。

(二)部门决算分析。在部门决算编制过程中,我们认真编制了决算报告,基于之前年度编制决算报表的工作经验积累,我单位编制水平、分析能力较往年有所提高,虽然编制报表时间紧张,但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对决算反映的预算执行情况缺乏深度分析,没有把决算的结果用于指导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这是今后需努力改进的方向。

(三)提出改进措施。在下年度的决算编制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做好年终各项财务基础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内容完整,使决算报告真实反映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再加强决算报告分析工作,充分利用决算数据,分析部门经济活动进行,为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和执行管理白日提供支撑,为部门绩效评价提供依据,为单位领导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永兴县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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