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环保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04 09:36 来源:县环保局 作者: 【字体:

    一、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县环保局是行政单位,单位职责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研究拟定全县环保依法行政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对全县环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研究制定全县环境保护计划和规划;

3、监督管理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电磁辐射、有毒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和其他公害的防治;组织制定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各类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污染防治示范工程的实施;负责对全县废物利用进出口以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环保审查。

4、监督管理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对县内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以及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等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县内新建自然保护区申报、农村生态保护、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等的指导工作。

5、监督管理全县开发建设活动产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防治工作,负责全县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按国家规定承办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环保设施“三同时”的检查督促及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

6、指导和协调解决全县重大环境问题;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参与调查处理生态破坏事件,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调处环境污染纠纷。

7、负责监视全县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状况及动态趋势,组织实施环境监测、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状况公报;承办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负责环境统计、信息等基础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情报信息网。

8、组织开展环境科学技术工作,指导县内环境科学研究、环境技术示范工程建设,推动环保产业发展,规范环保市场。

9、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保。

10、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纪检监察、人事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有关工作。

11、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构成:内设办公室、管理股(自然生态保护股)、法制宣教股、人事股;下设股级事业单位永兴县环境监察大队、永兴县环境监测站、永兴县固体废物管理站"

核定编制数74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34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82名,离退休人员17名。

二、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预算总收入1275.5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71.6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803.8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1275.55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127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4.4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86.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4.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471.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17.73万元),项目支出86.2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184.86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4.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8.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4.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4.11万元。

项目支出见附表。

县环保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xls

县环保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县环保局2018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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