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环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永兴县环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7-06-16 09:12 来源:永兴县环保局 作者: 【字体:

永兴县环保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工作职能职责

永兴县环保局是行政单位,核定编制数74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34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83名,离退休人员16名。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研究拟定全县环保依法行政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对全县环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研究制定全县环境保护计划和规划;

3、监督管理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电磁辐射、有毒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和其他公害的防治;组织制定全县污染物排放总量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各类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污染防治示范工程的实施;负责对全县废物利用进出口以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的环保审查。

4、监督管理自然生态保护工作,对县内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以及生物多样性、野生动植物等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县内新建自然保护区申报、农村生态保护、全县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等的指导工作。

5、监督管理全县开发建设活动产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防治工作,负责全县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按国家规定承办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环保设施“三同时”的检查督促及竣工验收等有关工作。

6、指导和协调解决全县重大环境问题;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参与调查处理生态破坏事件,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调处环境污染纠纷。

7、负责监视全县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状况及动态趋势,组织实施环境监测、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环境状况公报;承办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负责环境统计、信息等基础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情报信息网。

8、组织开展环境科学技术工作,指导县内环境科学研究、环境技术示范工程建设,推动环保产业发展,规范环保市场。

9、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县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保。

10、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纪检监察、人事管理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有关工作。

11、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环保局内设股室5个,为办公室、管理股(行政审批股、自然生态保护股)、法制宣教股、人事股、纪检监察室;二级机构3个,为永兴县环境监察大队、永兴县环境监测站、永兴县固体废物管理站。部门预算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环保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1.          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预算总收入1085.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11.5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674.2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上年结转100.00万元。预算总支出1085.78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7年支出预算108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8.16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35.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99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2.62万元。其中

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311.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0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12.71 万元),项目支出168.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 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129.0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6.7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788.1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8.5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志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环境监测支出42万元,环保事务支出26.54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7年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2.62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9.67万元,下降20.85%。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公务接待费14.8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23.92万元,主要是进一步控制公务接

待范围和标准,公务用车较2016年减少4台。

3.         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8.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4.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3.18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我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目标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评方式,对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形成了评价结论。

七、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是指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5.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9.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项目支出见附表。

附表:县环保局 2017年度永兴县部门预算.xls

           环保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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