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住建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05 11:18 来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作者: 【字体:

永兴县住建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县住建局是行政单位,部门职能与构成: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城乡建设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房产管理、开发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承担全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承担全县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的责任;承担全县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

单位构成:单位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建设工程管理股、建筑市场管理股、规划管理股、规划编制股、招投标管理股7个内设机构。预算管理县建设工程监察大队、县建筑节能工作管理办公室、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和县城乡规划建设档案馆4个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核定编制数36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18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46名,离退休人员9名。

二、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预算总收入1690.73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93.9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4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606.80万元。预算总支出1690.73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169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2.5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67.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5.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438.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5.20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9.35万元),项目支出764.0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229.03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175.20万元。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1.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3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2.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1.39万元。

项目支出见附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是指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5.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县住建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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