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住建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永兴县住建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6-06-16 17:19 来源:县住建局 作者: 【字体:

永兴县住建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城乡建设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市化战略的工作。组织拟定全县推进新型城市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相关的地方性规范性政策文件并指导实施和监督管理。

2.组织拟定全县房产管理、开发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编制全县城镇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的有关工作。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指导规范保障性住房的经营管理。

3.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定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定全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保障性建设项目的核准。负责县城市规划区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布局及相关管理办法的组织拟建和监督实施。推动城镇住宅建设,指导全县住宅建设和住房供应政策的实施。

4.组织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

5.承担全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责任。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承担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

6.指导和管理全县家住活动,承担全县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的责任。

7.承担全县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

8.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

9.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

10.承担推进全县城镇减排的责任。

11.参与全县世界(国家)自然遗产、自然与文化双遗产、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12.承担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县住建局是行政单位,核定编制数14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6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4名,离退休人员11名。

三、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6年预算总收入642.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0.9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471.01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90.28万元。预算总支出642.23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6年支出预算642.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9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93.5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23.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80.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47.7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177.53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项目支出见附表。

住建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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