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农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永兴县农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7-06-16 12:12 来源:县农业局 作者: 【字体:

永兴县农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永兴县农业局是行政单位,部门职能与构成:

1、工作职责

负责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组织全县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发展和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全县统筹城乡发展规划、政策建议,组织、指导、协调统筹城乡发展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我县农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建议,拟订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组织、指导农业生产资料监督管理;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组织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指导救灾;制定农业科研、农技的规划和有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拟订耕地保护和改良政策,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相关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组织开展农产品贸易促进工作。

2、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县农业局设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调研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科技教育股(县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新农村建设股(统筹城乡发展股)、农村可再生能源股、粮油作物股、经济作物股(蔬菜股)、农业产业化股(外资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市场信息股)、植保植检股。11个直属事业单位: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土肥站、县农环站、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县蔬菜种子供应站、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农广校)、县冰糖橙产业开发办公室、县耕地质量建设管理中心、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4个归口管理单位: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县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县烤烟工作办公室、县良种繁殖场。

3、编制情况

财政全额拨款编制为122人(行政编制19人,事业编101人,工勤人员编2人)。实有在职人数为145人(含驻乡农技员22人),离退休人数66人。车辆核定编制为8辆,实有车辆2辆。

二、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预算总收入2267.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64.9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4.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22.8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上年结转155.00万元。预算总支出2267.98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7年支出预算226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3.0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869.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0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47.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869.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0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47.60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17.39万元),项目支出1234.9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431.93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 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8.2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公务接待费18.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3.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30.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79万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 24.95 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7.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85.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2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我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目标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评方式,对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形成了评价结论。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是指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5.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项目支出见附表。

县农业局.xls

部门支出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2017修改版).doc

农业局2017年粮食生产项目绩效目标表.doc

农业局2017年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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