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卫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永兴县卫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发布时间:2017-06-16 09:12 来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作者: 【字体: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永兴县卫计局是行政单位,部门职能与构成:贯彻执行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地方性政策草案,拟订政策规划;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湖南省增补药物目录,监督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等管理制度,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普通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等集中招标采购和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承担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和县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县人民政府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设1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卫生应急信息办公室)、人事股、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爱国卫生工作股、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健康服务股、医政股(县献血管理办公室)、中医药管理股(保健股)、农村卫生管理股、药政股、计划生育基层指导股、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股、宣传科教股。核定编制数49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15名。该单位实有在职人员54名,离退休人员49名。

三、预算收支情况和项目经费安排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7年预算总收入6735.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346.2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2.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64.9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97.45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105.00万元。预算总支出6735.63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2.预算支出情况:2017年支出预算6735.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9.5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654.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7.3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8.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工资福利支出625.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17.3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68.06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13.08 万元),项目支出5496.0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4135.5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35.6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239.5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496.0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以及国家重大项目的开支等。其中:1、无偿献血专项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无偿献血宣传册、资料打印等方面。2、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共计支出75.60万元,主要用于孕妇产前筛查预计5400人次。3、乡镇卫生院差额补助经费638.41万元,用于乡镇卫生院职工的基本工资。4、村卫生室责任保险11.19万元,用于全县村卫生室医疗责任保险。5、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经费108万元,用于县级医院改革经费。6、农村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项目经费共计248.46万元,用于伤残死亡特别扶助。7、手术并发症扶助0.96万元,用于手术并发症感染药品支出。8、全员人口信息村直报系统使用费5.83万元,用于人口信息系统使用费。9、各乡镇计生服务所编外人员经费共计311.25万元10、妊娠分娩信息实时通报网络系统使用费2万元,用于实时通网络系统使用费。11、县卫生计生本级计生事业费117.95万元,用于卫生计生的各项迎检经费。12、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配套经费390.46万元,用于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3、重症精神病治疗管理专项经费29.5万元,用于重症精神病治疗14、“四优一满意”计生服务所创建费用5万元。15、全县组信息员工资162万元,用于全县计生信息工作员实时报送数据。16、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扶对象)意外伤害险2.40万元。17、免费出生缺陷干预工程82万元。18、伤残军人医疗减免款5万元。19、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扶对象)养老保险2万元。20、节育手术并发症治疗费13万元。21、农村纯二女户合作医疗保险费114.45万元。22、计生家庭奖扶配套340.85万元。23、免费节育手术费69.29万元。24、农村、城镇纯居民、县属特困、破产企业独生子女费40.75万元。25、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药品零利润销售弥补经费300万元。26、县计生协会本级事业费46万元。27、医调中心运转经费13.7万元,用于医调中心基本运转。28、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配套经费165万元。29、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扶对象)医疗保险4.6万元。30、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扶对象)节日慰问28.5万元。31、特困家庭慰问金12万元。32、公开招聘经费22万元。33、基层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改革补助资金503万元。34、村卫生室建设765万元。35、老乡村医生困难生活补助137.09万元。36、乡村医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经费418.35万元。37、村卫生室无线网卡经费18.2万元。38、乡村医生本土化培养经费4.8万元。39、公卫专业机构指导经费2万元。40、中医事业发展基金5万元。41、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配套)240万元。42、农村纯二女户结扎优待金29.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局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8.06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24.08万元,下降 35.38 %。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0.5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7.31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2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 32.78万元,主要是单位厉行节约开支,不铺张浪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94.1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4.167万元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是指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5.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项目支出见附表。

附件1:县卫计局.xls

附件2:永兴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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