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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永兴县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03 17:25 来源:县审计局 作者:县审计局 【字体: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县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我县审计、财经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并监督执行。

2.向县人民政府提交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审计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人民政府预决算的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其他财政收支和专用资金使用情况、县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县人民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预决算执行情况等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4.受县委组织部门的委托,按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县直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5.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6.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

县审计局设有九个股室及二个中心,即:办公室、法规审理股、财政金融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经贸审计股、农业外资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综合股、经济责任审计室、审计执行股、县投资审计中心,县审计技术服务中心。

核定编制数32名,其中事业编制中全额拨款编制人员12名。在职人员38名,离退休人员8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审计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审计局部门本级。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18年预算总收入606.94万元。其中经费拨款600.9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总支出606.94万元,预算收支平衡。

(二)预算支出情况:2018年支出预算606.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6.94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政府统筹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预算拨款收入606.9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502.4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6.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45.60万元(其中党组织活动经费9.14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04.53万元,其中,机关服务(审计事务)支出61.80万元,信息化建设支出10万元;政府购买社会审计服务支出18万元;其他审计事务支出14.73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60万元,比2017年的44.40万元增加1.20万元,上升2.70%,上升原因是:2018年在职人员比上年增加所致。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4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7.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7万元。减少原因是单位实行了公车改革。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数为71.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6.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4.73万元。

六、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制度建设,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时,我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并按目标要求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今年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评方式,对专项资金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形成了评价结论。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工会经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县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九)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附件:永兴县审计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式

县审计局2018年预算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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