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12-31

永兴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10-11 08:12 来源:永兴县林业局 作者:计财股 【字体:

永兴县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说明

一、永兴县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有关县级规定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组织拟订相关县级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林木花卉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监督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组织编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全县林地、林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应由国家、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的审核。承担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核或审批。指导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承担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查工作。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的有关县级规定,拟订全县性、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石漠化防治工作。

6、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殖、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与运输,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7、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集体林权制度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

9、制定全县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进林业产业协调发展。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开展防火、扑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11、拟订全县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拟订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提出林业产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建议。监管国有林业资产,管理县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县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2、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县林业队伍的建设。

13、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县林业局内设5个股室:办公室、计划财务股、资源林政法规股、造林股、政工室。直属事业单位:县森林动植物管理站、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县林业科技推广站、县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县林地林权管理站、县生态公益林管理站、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县林业产业管理站、县山林纠纷调处办公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县油茶科学研究所、乡镇林业管理站19个,基层木材检查站4个。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公开表格附后)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年度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本年收入2652.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2.3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7年度支出合计268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1.06万元;项目支出204.02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①基本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81.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31.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公用经费249.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②项目支出:

森林资源管理支出19.01万元,主要用于植树造林、森林抚育等支出。

林业防灾减灾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等支出。

其他林业支出65.0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林业支出。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4.8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1万元,完成预算的31.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 0次,因公出国0人次),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7.8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台,保有量3台),完成预算的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21万元(公务接待478批,共计1841人,完成预算的  37.14%。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节省开支,缩减接待标准。·;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 年减少24.53万元,下降5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 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63万元,下降63.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90万元,下降54.20%。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1.06 万元,比2016年增加增加86.14万元,增长3.6%。变动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工资提高,因此造成机运行费用增加。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2017年度购置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64.50万元。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房屋5141.48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789.46平方米,业务用房1064.37平方米,其他用房1287.65平方米),车辆3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台,其他用车2台),设备234台,专用设备53台。

7、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等有关文件精神,完善修订了厉行节约、借款、报销、采购、会议、合同管理、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在资金使用上,我局严格遵守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批复的用途使用资金,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同时,根据县财政要求,准时在我县政务网上对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进行了公开,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省市、县绩效评价相关文件,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长李兴师任组长、副局长曹健任副组长,会计、出纳、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专门工作小组,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看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及相关文件资料,认真开展自评工作形成评价结论。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我局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17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分.

(二)部门决算分析。一是对决算编制软件性能的使用掌握不够。二是信息公开专业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提出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决算编报工作质量。二是提高思想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公开。重点是在下一年度的部门预算执行、决算中进行完善。

四、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三公”经费:指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永兴县林业局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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